第四點談過,其實要輸血的個案不多。而在私院輸血,確實收費高昂,我就有親人在法國醫院輸過血,每包盛惠約三千元。是不是血液這樣貴?當然不是,輸血是一個高成本的治療,在公院做好像「不用錢」,其實只是公帑支付了。私院收取的都是醫療服務費,即提供輸血服務需要的儀器、人手、行政等費用,而不是血液的費用。所以如非必要,很多人都不願意這樣做。
但會有人質疑:那麼有錢人去私院,付得起錢,便能得到血液,不是不公平嗎?
(1) 輸血是嚴重病情的治療,等閒人不會無端端想去輸血,而病人確定要輸血,其身體狀況不會好得到那裏。誰會這麼傻,希望自己入院輸血?
(2) 換言之,需要輸血取決於身體狀況,而非你的意願。
(3) 說到底,以輸血救人,不可能分私院公院。難道,私院應收取「買血費」,公院不需要?那就變成「有錢人可以續命,窮人等死」的情況。
(4) 如果公院私院都收「買血費」,那麼香港跟大陸有何分別?有錢才醫,沒錢返歸。
(5) 有能力者光顧私家醫院,其實減低了公院負擔,結果其實是大眾得益。再考慮到私院需要輸血的情況較少,公眾其實是「有賺」吧!
(6) 如果你有能力而又適合,也會選擇私院,但原因肯定不是你想輸血。你是香港人,為了不讓大陸富人在私院得到輸血,結果你也要付款「買血」,這又公平嗎?
6. 在捐與唔捐之間,我選擇捐這個lesser evil。
誰會使用血液,無法預知。有指,醫院很多大陸人,於是想當然大陸人用了很多血,但這是錯誤推論,因為住院不等於要輸血。最需要輸血的情況,是突發意外,例如最常見的交通意外、工業意外,這些傷者可能因為失血或需要進行大手術而需要輸血。翻查這些突發意外的新聞,傷者是否都是大陸人?顯然不是吧?那麼,如果香港人需要輸血,卻因為大家拒捐而喪命,這是何等可悲的事?
紅會在FB的呼籲,在公關上很失禮,惹起反感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實當中所指的,都是事實——需要血液的,可能就是你或你身邊的人,可以是黃毓民、長毛、黃之鋒、楊岳橋、陳雲……。你沒有辦法確保,任何一個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終身不用輸血,即使你多麼年輕。好像FB圈子中,也有很多我敬重的人,如果他們需要血液,卻得不到,我也會傷心,何況是親朋?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我是相信在無更多選擇下,只好選擇Lesser evil。既然暫時無法解決大陸移問的問題(當然歡迎繼續努力去解決),無法選擇血液用在什麼人身上,而拒捐會侵害香港人的利益,那我當然支持繼續捐血。
7. 我們與大陸人的分別是什麼?
我很早已成為regular donor,因為這是英國殖民教育教導的公民責任,這是大陸極度欠缺的,而我拒絕將自己大陸化,放棄公民責任,或者把公民責任變成只有「愛國」一項。無償捐獻對很多大陸人來說,是匪夷所思的。當我們拒絕融合,何苦要把自己墮落成為大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