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跟進違規裝修 被批「散漫欠積極」
【明報2017-05-012】申訴專員公署另一項調查為房屋署跟進公屋租戶違規改動單位情况…發現房署未妥善跟進違規個案…有個案跟進接近3年之久…申訴署批評延誤嚴重。即使房署去年更新跟進機制…申訴署指當中仍有漏洞…如房署人員在實地視察時…違規住戶仍未完成復修…房署沒規定要在復修後再視察。
改企缸致下層天花滲水 沒要求全面復修
就公屋租戶若想改動單位內固定裝置(例如加鋪地磚)…房署把裝置分成甲、乙及丙類…分別代表不可改動、需向房署申請及不需申請(見表)。其中一宗個案…有公屋住戶作多項違規改動…如拆除露台玻璃間隔連門…惟屋邨辦人員僅憑個人經驗判斷改動沒有問題…直到有人匿名投訴始跟進…由確認到修復…歷時兩年。有個案把浴缸改為企缸等…破壞防水層致下層單位天花滲水。屋邨辦視察工程進度時…租戶只復修部分地台…屋邨辦不但沒要求租戶全面復修…反指下層單位若再出現問題始跟進。
房署去年推新機制 申訴署指仍有漏洞
房屋署去年8月更新跟進機制…另把部分甲類裝置如廁所、浴室和露台的地台瓦轉為乙類等。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在舊機制下…截至去年6月30日仍有27宗待辦的違規個案…其中18宗跟進半年或以上…有13宗跟進逾9個月…最長一宗約3年。申訴專員劉燕卿指以往前線職員未有重視違規個案…「既散漫又欠積極」…又不按指引行事…憑個人經驗斷定。自房署推出新機制…如訂明違規租戶需在60天內復修、職員需在90天內實地視察等時限…她認為當中仍有不足…如違規住戶若在職員實地視察時仍未完成復修…房署未有規定再視察。申訴署建議應定期檢討新機制推行成效…另加強監察…確保前線職員按指引行事…並跟進更新分類後的影響。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指出…部分原屬甲類裝置的規定「不切實際」…如加鋪地磚及牆磚等不會影響樓宇結構…現時改為乙類屬「好事」。他補充…常見改動如把浴缸更改為企缸不一定造成滲水…而是視乎「手工」。
房屋署回應指出…考慮個別租戶希望透過裝修家居提高生活質素的需要…已於去年8月發出修訂工作指引;另會加強監察租戶違規改動個案…以及加強前線人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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