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收到信, 要在指定日期去錄取警誡供詞.
佢話我2019年(4月)申報表 少報左收入..平時係我老豆填..上年係我第一次填..唔知係咪唔識計定計錯..因為我係跟佢指示計的..都幾復雜..
我記得2019年(4月)申報表係申報番2018年5月到2019年4月.我有冇記錯? 我記得有幾個月係0收入.之後有幾個月係收入好高.大約有8萬左右(大約有3個月左右).有時就3.4萬
因為本人行業生意果段時間大起大落....想問依加大唔大件事? 有冇人有經驗!?
同埋想知點解佢又會知我報少咗? 睇銀行?
定還是係隨機抽查....我上網睇話有D人只係罰錢...會有案底嗎? 好驚公屋都無埋...
2019年(4月)申報表係申報番2018年5月到2019年4月.我有冇記錯?
有冇人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