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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x呎蚊型單位開放式廚房非專業設計(2.0)
特色:
1. 將厨房搬出大廳採用開放式,需要改來去水及衹可用電磁爐,全屋地面加防水(150尺有限錢)
2. 大床升高放在原本厨房位置,要拆牆改出,大床下空間可用作儲物室或小型書房,上落梯級可移動方便入書房
3. 電視牆面積大還可以把電視凹入牆身
4. 廁所因為改牆後空間大了可放洗衣機
5.吊櫃有兩個,厠所頂,大廳頂
6. 門口位有鞋櫃及企身大櫃
7. 大廳可放三座位sofa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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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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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改建開放式廚房一些法例資料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D_1438402643167_001

第123章 《建築物條例》41(3)
在任何建築物內進行的建築工程(排水工程、附表所列地區內的土地勘測、地盤平整工程或小型工程除外)如並不涉及該建築物的結構,則獲豁免而不受第4、9、9AA、14(1)及21條管限。  (由2008年第20號第29條代替)

說明如果不涉及結構是可豁免不受管限

消房安全
Code of Practice for Fire Safety in Buildings 2011
Clause C13.3
In any Use Classification 1 provided with a single exit door, a kitchen adjacent to such door should be separated from the rest of the flat by walls having an FRR of not less than -/30/30 and the entrance to the kitchen should be provided with a fire rated door having an FRR of not less than -/30/30.

因為更改前或後廚房位置都不是在大門出謗邊所以不用加防火牆及clause 13.4要求的設施

以上是我理解法例上的要求如果有朋友熟悉以上法例及不同見解請更正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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