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字數所限…正確標題應該係「準收入超額公屋戶…仲有11個月緩衝期…現在策略應該點」
以下黃絲小姐已經幫大家計埋數…當然…佢係意在沛公煽動市民仇視房委會:
條片評論中…居然有人覺得4人家庭公屋戶月入$15萬仲住公屋係無問題
具體D啦…而家4人家庭公屋戶收入$123,000~$157,400嘅…仲有11個月時間作打算
咁而家收入超額4~5倍公屋戶:
1. 唔該合作啦…趁仲未被趕走…出去買樓或租樓啦。如果被趕走…可能全家附加懲罰5年無得再申請公屋㗎。
2. 咁通常都唔可能1個人搵咁多錢…咪夫婦其中一方辭職…盡量壓到4倍以下囉。
3. 求老闆減自己薪金…但不適用於有薪級表既公營機構或大公司。
4. 到得呢個level 點都同官方有d connect吧…求建制派上北京告御狀。到時話唔定北京前三排覺得唔得咁改破壞香港安定;即刻捉特首上去照肺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