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及
申請公共房屋聲明書…以下屬於可豁免計算收入項目:
1. 僱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
(以法定的5%強制性僱員供款…及現行每月最高僱員供款限額為上限…其他非強制性的額外供款屬自願性供款…所以不能豁免扣減)
2. 已實際支付的離婚贍養費(以法庭判決的贍養費金額為上限)
(屬於"可從個人收入扣減項目"…只適用於支付離婚贍養費的一方)
3. 尚存配偶及子女撫恤金供款/孤寡撫恤金供款
4.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
5. 長者生活津貼
6. 高齡津貼
7. 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8.
各類學生津貼
9.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
10.
遣散費及一筆過的退休金
11.
長期服務金
12. 從強積金/公積金戶口提取或可隨時提取的款項屬資產。
13.
關愛共享計劃$4000
14.
在職家庭津貼
15.
現金發放計劃發放HK$10,000
16.
離職的代通知金
17.
需接受入息審查的學生資助
18.
「防疫基金」補助金
19.
輪候公屋現金津貼
20.
「防疫抗疫基金」現金津貼
如有疑問…建議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2712)查詢。
註:
1.
僱員再培訓局發放的津貼、
建造業議會津貼、
關愛基金援助項目中的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低收入殘疾人士照顧者生活津貼、
助學金、
dirty team津貼屬於計算收入項目
2.
參考資料
3.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一切以官方最終資訊/答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