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社住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於去年11月的世界婦女庇護大會中指出,原本為弱勢而存在的社會住宅,如今卻迫使弱勢家戶在6萬戶裡面爭搶,比窮比苦、弱弱相殘,或只能看運氣抽籤,中籤率只有6%至8%。臺灣社會福利總盟祕書長孫一信更在同場大會中直言:「評點分配其實是一個非常政治的過程,哪個族群聲量比較大,評點就比較高。」
社住盟亦指出,即使20萬戶的社宅目標能夠達到,臺灣社宅在總住宅量中的占比(2.2%)仍舊遠低於國際水平(10%),並且大幅落後日韓(6%),更別提臺灣的社宅還設有租期限制,弱勢家戶最長只能承租12年。
既然限定租期,最終目標便是如何讓弱勢者在期限內,透過各種社會服務培養自身力量,好在期滿後能回到租屋市場中安身。然而,在分配占比上已背離弱勢關懷初衷的社宅,因為一開始便歸營建署掌管,實際上的運作早已和主掌社會服務的社政單位脫鉤。
臺北市社會局社工科長陳怡如被問及弱勢者遷入後還能得到哪些服務,僅表示社會局會和大樓管理處做宣導,希望幫忙留意需要幫助的住戶。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則直言:「住宅政策和社政的連結很薄弱。以臺灣有限的社福和社工資源來說,只有餘力處理重症和緊急家庭,大家都過勞了,既然營建署接手當然就給他們處理。」
檢視現行法規與實務現場,會發現即使有心工作、有意申請福利、努力想要翻身,許多人依然被制度大網層層淘汰。 圖/路透社
臺灣限定的生存遊戲,幾乎破不了關
過往,社會傾向把無家者的困境歸因於個人不努力、個性不積極、不善與人相處,近年來開始有較多針對外部環境的討論,例如社會汙名導致的就業排除與租屋歧視、原生家庭的影響與生命創傷等。
然而,檢視現行法規與實務現場,會發現即使有心工作、有意申請福利、努力想要翻身,許多人依然被制度大網層層淘汰,就像在玩一個永遠破不了關的生存遊戲。
理論上,遊戲第一關必須先突破戶籍箝制,接著第二關是取得低收入戶認定,第三關開始進入租屋市場廝殺。如果有幸存活,或許能得到幾個月的「穩定生活」獎勵,並且取得一個地址,憑地址進入第四關就業市場,經過一陣你死我活後,若還能達到第五關的穩定就業數年,才終得以翻身脫貧。
在這一連串的關卡中,前三關都屬於僅憑個人努力難以克服的「臺灣特色」,包括世界僅存的幾個戶籍制國家、全球最嚴苛的低收入認定,以及最畸形的租屋黑市。而後兩關也未必能脫離制度陰影。例如,貧困者取得低收補助、找到住所後若真能開始穩定工作,工作所得勢必影響來年的低收申請而喪失補助,接著在經濟不穩之下重回第二關。
當然,如果真能穩定就業、不依靠低收補助,確實是值得恭喜的事,但第四關的穩定就業轉銜卻是巨大的挑戰。事實上,所有的關卡挑戰都極具力道、足以刷掉大部分最無奮戰力的老弱貧病,且每一關都牽動著其他關卡的存亡。只要在任一關卡Game Over,都可能從頭來過、再次墜落成為無家者,而「無家」的定義早已不限於街頭可見的流浪。
小結:有收入不一定有居所,有居所卻極可能找到工作
2010年,在雷曼兄弟倒閉所導致的大量失業潮中,日本政府發現絕大多數申請生活保護(低收保障)的人,其實早已處於「沒有固定住所」、「快要失去住所」(常態性遷徒),或「雖然沒有睡在街頭但已處於流浪邊緣」狀態,這種來自社會「不穩定的中間層」1,被稱為遊民「後備軍」的數量,估計高達10萬人。
原本的《遊民自立支援法》只針對街頭的流浪者(露宿者)提供收容與庇護,根本無法應對「10萬遊民後備軍」。為了承接這群廣義的無家者,日本政府首先放寬了《生活保護法》的審核,並且把穩定居住視為首要目標(Housing First),這在臺灣社會救助中是鮮少討論的路徑,大多數人的直覺還是:「沒地方住就趕快去找工作,有收入才找得到房子啊!」
有收入不一定找得到/負擔得了居所,有居所卻極可能因此找到工作。大阪市立大學URP特別研究員山田理繪子受訪時清楚指出其中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