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花蓮縣6日上午發生火燒車意外,一輛停在吉安鄉路旁的私家車莫名起火,經消防局調查後發現,竟是與放在車內表板上手機有關,疑是手機經日照後溫度急升,造成電池短路引火導致車被燒毀。
愛車無故被燒,車主初時以為是人為縱火,但經消防人員鑑定後,發現兇手可能是「手機」。林姓車主6日上午10時許,將車停在一處樹蔭下,半小時後日照方向改變,陽光直射私家車前方擋風玻璃,沒多久就曬爆放在表板上的手機,表板整個被燒毀,車主直呼「怎會這樣」。
花蓮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科長彭明德表示,市民若將手機放在車上,經日曬後手機電池會因化學反應不斷放電,溫度每升高10℃,放電速度就會增加1倍,快速放電結果會產生高溫及易燃氣體,導致本體膨脹,當手機結構被破壞時,極有可能出現短路、導電及火花,初判是手機爆炸瞬間引燃車內物品導致火災。
彭明德提醒,離開車子時,不要將手機、平板電腦及手提電腦等放置車上,內含易燃揮發性物質的芳香劑、香水和打火機,也最好帶下車,避免因為車內溫度過高,導致火燒車意外。
台灣《蘋果日報》/《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