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早前有團體倡議推出補貼計劃及把公屋出售予居民,以提升自置居所家庭數目,期望讓大眾安居樂業。不過,觀乎社會現況,要說安居的話,首先應處理住屋需要而非置業需求,否則將本末倒置。
目前公屋輪候申請達28.5萬宗,平均輪候時間已上升至3.6年;而全港約有8.6萬間劏房,內有約20萬居民,每人平均居住面積只有約40方呎,環境之擠迫、問題之嚴重,出現在香港此等國際大都會實在叫人蒙羞。誠言,近年樓價持續上升,平均每年升約10%,相對同期平均薪金加幅(約5%)有一段距離,置業難已成社會問題。但相對之下,滿足居民基本住屋需要理應被放於首位。
政府預測未來5年公營房屋供應數字為9.58萬伙,相對10年建屋目標所要求的14.5萬伙少逾三成;如要推出置業計劃,同時確保達成3年公屋輪候上樓目標,根本不切實際。在資源有限情況下,要先讓市民獲得合理居住環境抑或擁有物業以助上游,應首先處理居住需求還是置業需求,答案顯而易見。
計劃期望透過購入公屋令業主可自由決定單位用途,通過市場化讓單位及業主均各得其所。但目前業主致富、成為富戶後而願意交還單位的個案少之又少。近5年因超出家庭總收入限額而需繳交額外租金的公屋戶平均為2萬戶,但每年交還單位數字平均不足500宗,相對全港近70萬戶公屋居民猶如九牛一毛。要回應公屋流轉量低問題,應從根本入手,通過跨部門合作處理及增加抽查、嚴格執行強制交還公屋,以及加強防止濫用公屋資源的公民教育等,以確保公屋資源獲得妥善運用。
安居樂業,讓人民擁有房屋安心生活,的確有助藏富於民、達至社會和諧。但當我們仍看到有20萬人生活在平均只有40方呎的空間、有近30萬戶要求一間公屋作居所、仍看到有環境惡劣的地方如廢棄雞柵、貨櫃箱等也開闢出劏房,回應住屋需要實為房屋政策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