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本港基建與民生 » 土地&住屋 » 鄉議局內鬨 發叔妹夫出書反駁「1127小組」聲明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鄉議局內鬨 發叔妹夫出書反駁「1127小組」聲明
撰文:林璐菁
發佈日期 2016-02-15 22:30:00

丁屋發展商與11名沙田原居民,早前因向地政總署作虛假陳述以轉讓丁權,被判串謀詐騙罪成並判囚。鄉議局其後成立「1127小組」並發表聲明,以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於2007年的信件作「擋箭牌」,力證地政總署不會刑事檢控「套丁」人士。惟鄉議局研究中心本月出版的新書,正正反駁「1127小組」的聲明內容,指若有男丁於申建丁屋過程涉嫌違法,並非地政總署官員權限,是由律政司行使公權提出公訴,更形容這是「詐騙或串謀詐騙的個別人士的刑事行為。」


鄉議局「1127小組」去年尾發表聲明,引述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信件以證套丁不涉刑事,惟該局研究中心本月出書,反駁聲明內容。(曾梓洋攝)

新界鄉議局研究中心於本月出版名為《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研究--歷史、現狀與前瞻》一書,作者是研究中心主任薛浩然,亦即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的妹夫,屬局內「鴿派」。薛浩然在書中分析沙田丁權案,指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於2007年去信鄉議局的信件,令鄉議局及部分原居民,以為林鄭信件可作為非刑事化訴訟的重要理據,但他在書中反問稱:「事實是否如他們所願?」

該書續指,沙田丁權案涉案人被裁定觸犯刑法,屬「違法」。但林鄭月娥當年的信件,指若男丁在申建丁屋過程中涉「違約」,則按違反合約方式處理,但若涉「違法」,則非地政總署權限,是由律政司行使公權,提出公訴,更形容前者只關乎小型屋宇政策的執行問題,後者則是「詐騙或串謀詐騙的個別人士的刑事行為」。負責著書的薛浩然被問到為何書中意見與「1127小組」明顯相左,薛浩然就強調「文責自負」,又指有鄉議局成員批評林鄭月娥是「不公道」,「封信是講你違約,但無想過你呃人嘛」。

當時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給鄉議局的信中所說,以及之前鄉議局與發展局商討的結果,都令人覺得地政總署只會採取執行契約條款的行動,而不會把套丁人士作刑事檢控。

鄉議局1127小組聲明
據前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女士給鄉議局的信件,乃明顯男丁在申建「丁屋」過程中若有「違約」行為,則按違反合約的方式處理……若涉違反情況,則非地政總署官員的權限,而由律政司行使公權,提出公訴。前者關乎小型屋宇政策執行的問題,後者,則是「詐騙」或「串謀詐騙」的個別人士的刑事行為。

《新界小型屋宇政策研究——歷史、現狀與前瞻》
沙田丁權案涉案人被判罪成後,鄉議局以「1127小組」名義,於去年尾在多份報章刊登聲明,指2007年由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給予鄉議局的信件,確認將丁屋申請人的法定聲明內有關轉售丁權條款,改為在批地契約內註明,並強調「這些措施都不牽涉把承批人或持牌人刑事定罪」。聲明指林鄭月娥的信件,「令人覺得地政總署只會採取執行契約條款的行動,而不會把套丁人士作刑事檢控」。地政總署曾就此解釋,指該句只是指執行契約條款措施,但任何人透過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騙取政府審批「丁屋」申請,則涉違法。而地政總署的解釋,剛與鄉議局新書意見不謀而合。


薛浩然(右)屬鄉議局「鴿派」,於沙田丁權案等事件上,與執委侯志強(中)、梁福元(左)等「鷹派」明顯不同。(林璐菁攝)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1127小組」於沙田丁權案判決後成立,該篇聲明當時有17人聯署,包括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副主席張學明、林偉強、執委侯志強、梁福元、莫錦貴等,惟主席及副主席3人其後退出。當時有指3人主張於會晤政府前按兵不動,但小組內其餘成員多屬「鷹派」,多番高調向傳媒澄清有關套丁的報道,因此3人決定暫時退出小組。另外,梁福元於今日舉行傳媒茶聚時透露,鄉議局於三年前陸續將約三十萬份文件「電子化」及進行分類,以應付日後有關僭建、丁屋等爭議及官司。

【政府向村屋發七百清拆令 六成沒執行】
【有關注團體:政府存雙重標準】政府四年前取締,新界村屋僭建物,當局至今發出700多
張清拆令,但六成沒有清拆,鄉事派認為是執法工作擾民。

有關注組織批評當局,對市區及村屋僭建存在雙重標準。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9109581829/?fref=nf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劉皇發家族賣白泥日落靚景地 勁賺逾半億

撰文:香港01記者
發佈日期 2016-02-16 11:00:00



劉皇發家族剛出售下白泥大型農地,該處一帶為本港著名觀賞日落勝地。(石偉麟攝)

上、下白泥是觀賞日落的好去處,亦是「新界王」劉皇發家族的土儲重地。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日前剛以6,710餘萬出售新界西北堆填區(下白泥)旁的至少4幅40萬方呎農地,呎價約170元。另外,《香港01》發現發叔近年積極出售名下農地,他透過家族於近4年出售洪水橋發展區的土地,至少套現1.6億元。




下白泥毗鄰后海灣,是香港其中一個重要濕地,自然生態價值高。(石偉麟攝)

《香港01》記者翻查資料發現,2016年2月起,劉皇發家族公司已出售4幅該區土地,共計套現6,700萬元。加上2012年至今的買賣紀錄,共有至少12幅位於上、下白泥的農地陸續被劉家售予其他公司,劉氏套現近1.5億元。這些土地主要屬農業用途,未能發展物業,預料發展商購入用作土地儲備,以期將來轉變土地用途。



而位於洪水橋發展區附近4幅地,發叔名下公司以1,290萬元轉售予禤寶華及羅泰安擔任董事的公司, 兩人料代表恒基地產或有關人士收購,預計用作物業發展。其中有兩幅土地在洪水橋新發展區建議發展大綱圖中,被規劃為「住宅發展密度第三區」,地積比率2.5,大概建築物層數12層。




劉皇發家族過去4年出售土地紀錄
地區地段數目賣出價(元)
上、下白泥至少121.5億
洪水橋發展區附近至少41,290萬

鄉議局前主席劉皇發(資料圖片)

此外,2015年初發叔子女劉業強、劉麗華名下公司,以1,300萬元向富安國際有限公司購入新界古洞北發展區內的一塊農地,變相增持新界東北土地。而根據古洞北新發展區規劃,該地會用作「其他指定用途」,將建立自然生態公園。


早於2008年,由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或有關人士持有的元朗白泥用地,向城規會申請,發展為高爾夫球場連住宅項目,涉及121座洋房、以及50座提供100個單位的生態旅店。及後,因眾多環保人士反對,劉氏家族撤銷申請。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Abc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