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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水問題 民協請願要求兩局長問責

民協請願要求兩局長問責。


      民協與鉛水事件苦主前往政府總部請願,抗議政府鉛水事件集體失職、推卸責任。民協認為,發展局和房屋局兩名局長必須向公眾問責。

      民協譴責政府官員到今天仍然找藉口推卸責任,即使當年短樁事件,時任房委會主席王䓪鳴亦需問責下台,今天鉛禍令全港市民人心惶惶、健康受威脅,反而無人需承擔責任,可說是政治「大倒退」。

      民協副主席譚國僑要求發展局陳茂波和房屋局張炳良兩名局長向公眾問責,甚至引咎辭職。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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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水報告】政府偷改程序 驗水報告可繞過喉匠


鉛水調查報告狠批評水務署對持牌水喉匠制度混亂,有水喉業界透露,水務署要求認可檢測中心繞過喉匠將驗水結果電郵予署方,但有關指引從無通知業界。有關報道上周四見報後,水務署終在翌日向持牌喉匠發通函指會修改驗水程序。

新通函日期為6月3日,不過水署網頁發出日期為5月25日,內容指現規定新建供水系統通過檢查和消毒後,喉匠須安排認可化驗所或水務署水質科學部,從供水系統或接駁點收集水辦化驗。新規定下測試報告完成後,化驗所可繞過喉匠直接向水務監督傳送報告,不需經喉匠轉交。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認為做法合適,「化驗所作為獨立機構,收咗水樣本化驗,化驗結果直接送返監管機構」。

不過,水喉業界指以往喉匠委託政府認可化驗所驗水後,報告需由喉匠直接交予水務署,但改做法後每個水辦收費由約1,200元急增至約1,450元。此外為縮短檢查水喉工程時間,水務署同時試行為期一年的自願參與試行計劃,喉匠完工後不再由水務署檢查,改由註冊工程師核證再交記錄予水務署。

記者 譚靜雯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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