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疑繞法團 收蜆殼巨額專營權費 多條租置屋邨恐遭殃
上水天平邨第一、第二期分別在1985年和1989年入伙,2000年被列入租者置其屋計劃,逾70%單位經已出售,由業主自負大廈盈虧。屋邨2001年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現任法團2011年接手,不料揭發屋邨石油氣專營權問題,原來屋邨曾於入伙時,由石油氣供應商蜆殼與房署分一、二期簽訂協議,房署收取共1,600多萬元專營權費用,合約分別在1999和2000年到期。2001至2004年真空期後,房署竟繼續擅自與蜆殼簽訂10年新協議,至2012年遭法團揭發,終與法團再簽新合約,期限至2024年,法團可獲約2,000萬元專營權費用。
法團質疑,房署為何越俎代庖,漠視業主權益,繞過法團私自與蜆殼簽約,質疑房署私吞相關款項。法團又指,一查之下發現大埔富善邨、粉嶺祥華邨亦有類似情況,相信全港多條租置屋邨,亦會有類似情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612/552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