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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資助出售房屋 » 居者有其屋 » 請問新居屋業主名填一個人或填兩夫妻的分別和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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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4 亞寶大人  舍得, 舍得. 先舍先得
不管怎樣, 生活還是要繼續向前走. 漫無目的的生活, 就像出海航行而沒有指南針.
人生充滿著期待, 夢想連接著未來. 生活若沒有理想, 夢想, 幻想, 是毫無意義的生命.
因為害怕失敗而不敢放手一搏, 永遠不會成功. 世上沒有絕望的處境, 只有對處境絕望的人.
理想的路總是為有信心的人預備著. 抱最佳的希望, 作最大的努力, 做最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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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咩分別
G1252XXX市区4人。2010年3月接受申请
2016年7月12日 减一人排3人。7月29日转S1
8月12日收信通知22号见主任
9月13日 S2。9月15日S3 。9月20日S4  9月23派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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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個人名,再買第二層樓唔洗比雙倍印花稅 本帖最後由 hkfreedomboy 於 2016-07-02 15:16:1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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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1個名會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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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如果日後抽居屋,只是寫我兩公婆的名,原來的公屋是不是可留返個仔住?唔使交出來,如果仔仔足18歲
susanaso 發表於 2016-06-30 15:53 原文

如果綠表抽就一定要交返間公屋
擴2 g1292-95(12年1月登記)
16年12月 第一次派水泉澳山泉樓
17年3月 簽約,自此以後淡出Cyclub
詳盡輪候歷程請參閱「自我介紹」
由於本論壇不支持google form, 山泉CY會員佔領計劃&四期預派報喜表就此完結, 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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