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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石油氣續約益原供應商 競委會倡引競爭
【on.cc東網專訊】房屋委員會以續約形式將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判予原有供應商,一直為人詬病,團體更曾多次請願炮轟此安排令逾15萬居民失去選擇權,被迫要捱「貴氣」,事件終於引起競爭事務委員會關注,競委員質疑有關安排缺乏競爭,建議房委會考慮在批出其後的合約過程中引入競爭,及考慮組合多個屋邨進行招標以吸引競投者。

房委會政策是在可行情況下,為屋邨住戶供應煤氣,但15個屋邨在建成時因未有煤氣網絡覆蓋,因此要依賴中央石油氣。該15個「被自動」延續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的屋邨包括蝴蝶邨、彩園邨、金坪邨,廣福邨、龍田邨、銀灣邨、愛民邨、安定邨、三聖邨、水邊圍邨、大元邨、華富(二)邨、湖景邨、友愛邨和雅寧苑。

房委會現時的做法是批出首份為期15年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後,期滿後原有供應商只須向房委會繳付一筆補價,即自動獲續期10年,換言之,原有供應商在毋須競爭下獲續約。

競委會質疑現時房委會自動與原有供應商續約,而非引入一個具競爭的程序,只有利於原有供應商,減低了為居民爭取更佳條款及更好服務的機會,而房委會純粹以供應商繳付補價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居民完全不能分享有關收益,做法亦不理想。


競委會指房委會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的續約安排欠競爭,廣福邨是其中一個涉事屋邨。

競委會建議房委會考慮在批出其後合約的過程中引入競爭,邀請所有合資格的供應商投標;並考慮放棄將「補價」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以「價低者得」取代。

競委會同時建議房委會考慮「組合」多個屋邨進行招標或與供應商磋商,為原有及潛在的供應商提供更大誘因參與競投;房委會亦應就是否與原有供應商續約,抑或採用具競爭的程序,在合約過期前收集居民的意見。

房委會回應指,下一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尚有數月才屆滿,房委會將趁這段時間詳細研究及考慮競委會所提出的建議及其他相關資料,並會按需要進一步徵詢競委會。房委會已與石油氣供應商開始商討,索取相關資料,例如更換供應商對用戶的具體影響,以檢視現行的政策及安排。

東網記者今午到其中一條用中央石油氣的屋邨大埔廣福邨了解情況,大部分居民均表示歡迎引入競爭法。市民何先生一家五口在該邨居住了29年,他指家人每天洗澡、煮食等均需使用石油氣,用量較大,故他十分認同引入競爭,可令市民得益。


何先生十分認同引入競爭,可藉此令市民得益。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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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就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安排回應競委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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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就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對15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的安排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出有關促進競爭的建議,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九月八日)回應如下:

  根據房委會政策,公共屋邨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商如在合約期間表現良好,房委會會在合約屆滿時與供應商續約。就這現行的續約安排,社會上有不同意見,就此,房屋署已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會議上呈交的文件(CB(4)1138/15-16(04)),解釋了房委會的立場,並表明我們正了解最新市場情況及私人屋苑的經驗,以考慮是否需要修改相關政策。

  為了解市場的情況,我們已與石油氣供應商開始商討,索取相關資料,例如更換供應商對用戶的具體影響,以檢視現行的政策及安排。

  下一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尚有數月才屆滿,我們會趁這段時間詳細研究及考慮競委會所提出的建議及其他相關資料,並會按需要進一步徵詢競委會,以助我們就檢視相關政策及安排方面作出更全面的考慮。


2016年9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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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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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商合約屆滿時會獲自動續約,競爭事務委員會質疑缺乏競爭,房屋署回應指做法方便用戶。
房屋署回覆本台查詢時指,根據現行政策,若供應商合約期間表現良好,合約屆滿時可獲續約10年,不重新招標。這可以避免由於更換供應商而出現暫停供氣的情況,亦免卻對用戶的滋擾和不便,包括用戶要與新供應商重新簽訂服務合約、繳付按金、更換爐具裝置等。
目前有15個屋邨依賴中央石油氣供應,涉及3個供應商。競委會批評缺乏競爭,建議引入投標程序。
房屋署指下一個供應合約尚有數個月屆滿,會詳細研究及考慮競委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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