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華上庭受審。(互聯網)
安徽蕪湖市一名女子,車死一隻寵物狗,因賠償與屋苑保安員發生糾紛,保安員持長茅上門,將該名女子及其丈夫殺害,其10歲女兒墜樓身亡,釀成滅門慘案。該名保安員昨日被蕪湖中院判處死刑,另須賠償原先人各項經濟損失12.87萬元(人民幣‧下同)。
案發於去年5月17日晚8時左右,兇手周少華是蕪湖市光華星城的保安員,平時養了一只狗,也住在屋苑裏。其中,受害女子在屋苑內駕車不慎將周少華的狗輾死。隨後,周少華向受害人一家索賠3,000元,遭到拒絕,雙方發生爭吵。
周少華當晚上門尋仇,將受害女子及其丈夫捅死。兩名死者的10歲女兒驚叫回到自己屋內,打電話報警。周少華走出大門,站在走廊報警稱:「自己殺了人」。警員到場制服周少華,當得知案發單位內還有一名小女孩時,警員站在門外多次喊話,表明身份,並回撥室內電話,但始終無人答話。
警員急召鎖匠打開單位大門後,發現兩名受害人,但在屋內尋找受害人女兒未果,隨後在一樓草坪處發現受傷女孩,隨即將她送到皖南弋磯山醫院搶救。經過十天搶救,女童最終傷重不治。
去年12月,該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至昨日,法院才作出有關死刑判決。據悉,周少華已提出上訴。
中安在線
本帖最後由 我是傻的别拉我 於 2017-03-11 14:31:44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