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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婦大量內出血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無經驗實習醫生抽骨髓多次落針失敗 七旬婦大量內出血器官衰竭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有長期病患、需服食抗凝血藥物的75歲女病人,2013年因左手有血塊,往東區醫院急症室求診。病人留醫期間因血色素偏低,老人科主診醫生安排其抽骨髓檢驗,但相關程序曾由無經驗的實習醫生負責。病人其後大量內出血,左邊臀部最多出現3塊血塊,腹腔內2.5公升血壓住血管及組織,致多重器官衰竭,留醫2個月後死亡。死因庭今早聆訊,裁定病人死於不幸。






該女病人陳琼珍曾經更換人工心瓣,因此需長期服用薄血藥。她因左手出現血塊,於2013年3月25日往東區醫院求診,同日入院,半個月後情况穩定,轉到該院老人科病房。病房主診醫生發現其血色素、白血球等指數均偏低,安排其檢驗骨髓以找出病因。最初由實習醫生負責抽骨髓,判詞引述他作供指,只在讀醫學院時旁觀過醫生抽骨髓。

實習醫生兩次落針均失敗,其後由主診醫生接手,但他不記得落針次數。病人其後在抽骨髓位置附近出現最多3塊血塊,且持續不退,情况惡化至需入住深切治療部,5月22日因多重器官衰竭離世。

解剖報告發現,陳的髂骨位置有10個刺穿骨骼的小孔,另推斷骨髓流出或刺穿骨骼時可能傷害附近組織,均可能是形成血塊的原因。報告另推斷,3處血塊壓住腹腔血管及組織致多重器官衰竭。

判詞引述港大血液腫瘤科教授鄺沃林作供時,嚴厲批評兩名醫生「基本上不懂抽(骨髓)」,才會令病人的髂骨出現10個洞,且正常情况下不會刺穿骨骼,否則抽不到骨髓。他另指出,腰部動脈接近盤骨,若刺穿髂骨,有機會傷及血管。他指,病人因年事已高,且服用抗凝血藥有出血風險,不建議只為找出病因,而安排其接受不必要的入侵性治療,認為涉事醫生缺乏全面風險評估。

另一專家證人、血液科腫瘤醫生梁憲孫指,抽骨髓本身是低風險的治療程序,已知有出血風險。至於病人本身的病歷會否增加風險,屬臨牀決定,難從結果推論當時決定是否合適。他指,若由實習醫生抽骨髓,應有富經驗的醫生監督,惟涉事主診醫生本身沒豐富抽骨髓經驗。

裁判官接納解剖報告的推論,裁定病人死於不幸。他建議醫管局探討病人家屬的知情權;實習醫生首次為病人抽骨髓時亦應有資深醫生指導,事前親自示範及確保其有足夠技術。

陳琼珍的丈夫及兩名兒子均稱裁決後放下心頭大石,陳的丈夫指,過去數年感難過,終於可取到死亡證,圓亡妻心願。陳的外甥女方小姐指,暫未打算民事索償或向醫委會申訴,她指,並非想令醫生「釘牌」,而是期望吸取教訓,避免類似情况再次出現。

代表家屬的義務律師、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稱,稍後會去信醫管局,建議改善風險評估及醫護與家屬間溝通。

醫管局表示已知悉死因庭的裁決及建議,並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醫管局表示會與兩間大學的醫學院持續檢視實習醫生的培訓和指引,以及進一步研究死因庭提出的建議,另會加強醫院前線同事與病人及病人家屬溝通的培訓和指引。

香港實習醫生的培訓,是由醫管局與兩間大學的醫學院共同負責,包括制訂實習程序上的要求,實習醫生亦必須在合資格醫生的監督下進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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