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指定醫生診斷入院不獲賠!求醫要先問保險經紀?
一宗醫療索償個案揭發AIA友邦保險更改投保人求醫程序規定,投保人若需入院診治,必須經AIA指定的醫生診斷,評估是否有入院需要,否則,AIA很大機會拒絕賠償。投訴人直斥AIA剝削其選擇醫生權利,亦不滿AIA並無預先通知及獲其同意。
投訴人周先生的太太於2011年向AIA購買一份醫療保險,去年按照醫生意見,入院切除30多粒良性麟性乳頭狀瘤,向AIA索償約1.7萬元醫療費用,但AIA拒賠,他入稟小額錢債法庭追討賠償。
他其後向相關AIA保險經紀查詢,始得悉AIA修改投保人求醫就診程序規定,投保人求醫,需先致電AIA賠償部解釋病情,AIA會安排投保人到指定的醫生診斷,評估是否有入院需要,若有入院需要,AIA會安排投保人入院,AIA會先代投保人付款。「經紀話如果投保人搵自己醫生而入院治療,保險公司好大機會唔批賠償」。
周先生聲稱從未收過AIA任何相關修改的通知,他不滿AIA單方面修改,並無獲其太太同意,違反合約精神,亦批評AIA此舉剝奪投保人選擇醫生的權利。
AIA回應稱,由於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作出任何評論,強調全面遵守保險業界的相關法律及條例監管。
香港醫學會義務秘書、外科醫生林哲玄批評,保險公司限制客戶只可看指定醫生,剝奪病人選擇醫生的權利,「若無選擇,你就去醫管局囉,仲駛乜搵私家醫生?」他稱,若市民投保時,保險公司並無講清楚需到其指定醫生診斷評估病情,令投保人以為可以搵自己信任的醫生診治,「到頭來你〈保險公司〉竟然話唔得,要睇你指定嘅張三李四,明顯係搵笨啦!」他指,醫生永遠是要尊重病人的意願,「如果病人被迫去睇一個唔信任嘅醫生,都唔係好事」。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指出,規定投保人須到指定醫生診斷及評估,每間保險公司的條款不同,他認為投保人在入院治療前,宜先通知保險經紀,若保險公司更改相關賠償條款,保經經紀有責任通知投保人,有助減低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誤解。
他又表示,保險公司為保障利益,在保單條款會列明若有更佳賠償方式,保險公司可作出修改,一般會發信、電郵或短訊等通知投保人,並不需要獲投保人同意才可落實。他認為若投保人需提出索償,宜直接致電保險公司查詢,「如果你唔去問清楚保險公司嘅賠償情況,又假如保險公司喺內部嘅賠償〈程序〉又有改變,而本身又已通知咗客戶,最終索償可能同你嘅期望會有偏差」。
保監局回覆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補充指,保單是保單持有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私人合約,雙方均須遵守保單條款,而保監局權力和職責則主要是監管保險公司的財政狀況,以及確保它們遵守《保險業條例》的規定。
(許頌明攝)(蘋果日報)
周先生聲稱,從未收過AIA任何修改投保人求醫程序條款的通知,不滿AIA單方面修改,並無獲其太太同意,違反合約精神。(許頌明攝)(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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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直斥AIA單方面修改投保人求醫程序條款,是剝奪投保人選擇醫生的權利。(許頌明攝)(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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