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業主:唔想人住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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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組織協會首個共享房屋項目下月入伙,平均月租約3,000元,低市值約40%。單位並非地產商的待重建項目,只因良心小業主不忍劏房氾濫,寧每月少收1.5萬元租金,以助基層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社協主任何喜華直言,「30萬裝修,兩個月時間,就有3個家庭受惠,起公屋都冇咁快」。今天的香港,房屋問題由民間解決。
【翻新前】■單位翻新前,牆身因日久失修而霉爛。社協提供圖片
【翻新後】■社協首個共享房屋下月入伙,單位設3房,平均月租約3,000元。
社協首個共享房屋位於旺角乃路臣街,屬單梯式唐樓,樓齡約50年。單位實用面積590方呎,設有3房,面積分別75、160及180方呎,可供3個家庭最多約7人居住。每房間至少有4扇窗,中間均保留半壁牆分隔客廳和睡房,並添置風扇、冷氣及室外晾衣架等,也安裝層板擺放雜物,用以增加活動空間。
單位是業主阿光的祖屋,原設梗房、床位和閣仔,其祖母自60年代起以廉價租予基層落腳,高峯時住上七、八戶共10多人,就如粵語殘片的72家房客。直至最後一位長者租客數月前終於上樓,阿光才把單位交予社協,簽下5年死約,月租僅5,000元。他坦言,有親戚提議經營劏房,甚至出資改建,「我比較抗拒做劏房,寧願丟空都唔做」。
祖屋位處旺角鬧市,面積也足夠改建成4間劏房,月租可達2萬元,對於現時少收1.5萬元,阿光坦言沒所謂,「只係賺少啲」。他曾探訪劏房戶,易地而處,「就算係自己住都覺得唔理想」,倒不如將單位改作共享房屋。親戚笑他傻,因有錢不賺,「我覺得係雙贏方案,何樂而不為?夠生活夠使就ok,錢帶唔走」。
社協主任嘆政府無做良心地主共享房屋下月入伙,租金定於不超過家庭入息25%或綜援租津水平,3間房間料每房平均月租約3,000元,低於市值40%。社協主任何喜華說,共房對象為輪候公屋一年或有特別需要的家庭,現有20至30名街坊有意申請,「希望可以幫到街坊減輕經濟壓力,同時又改善住屋質素」。
除阿光外,社協也獲得其他小業主支持,會在旺角和九龍城等地提供4至5個單位,改作共享房屋,明年農曆新年前可動工。何喜華認為,共享房屋屬過渡性質,政府不能獨善其身,應增加援助如扣減差餉或物業稅等,鼓勵業主參與,「政府一方面叫人做良心業主,但你做地主,又會唔會做良心地主呢?」阿光也認為,共房應由政府牽頭,提供誘因,社福機構只是協助角色,「長遠始終要增建公屋,市民唔使輪候咁耐」。
■業主阿光盼共房可幫助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