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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閒置地評分低九成不合格 不宜搞墟市


姚松炎(右二)等人研究後發現,有90%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屬於不合格。(受訪者提供)





現有的閒置土地可舉辦墟市?有研究顯示,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並不適合舉辦墟市,以10分為滿分、5分為合格分數的「墟市選址適宜指數」而言,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平均只有2.85分,有90%土地屬於不合格水平,當中得分最低的是荔枝角九華徑泵房上村近大蒸場的閒置土地。

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從地政總署提交予立法會墟市事宜小組的911幅「可供綠化或社區用途的空置土地的最新列表」中,隨機抽取100幅選址進行研究,就包括面積、植被、可達性、行人及車輛通道、地勢、土地形狀、可使用年期、土地用途、鄰近居住人口特徵、輔助設施及不利條件等11項標準評分,分析選址的「墟市選址適宜指數」,並以0分為最低分,5分為合格,10分為最高分評核。

結果發現,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得分在移除阻礙物前平均為2.85分,而移除阻礙物後則平均為2.89分,分數偏低,不適宜用作舉辦墟市活動,尤其是售賣特色小食的墟市。研究又指,有90%地政總署的閒置土地屬於不合格,評分集中在1至3.99分,其中評分最高的位於天水圍天秀路第107區的政府土地,該處屬天秀墟餘下地方,獲得6.26分,而評分最低則是九華徑泵房上村近大蒸場,只有0.72分。

土地可供使用年期方面,44%土地僅可租用1年,而可租用3年以上的土地只佔24.2%,另有62%的選址面積少於500平方米,相當於一個標準籃球場。土地用途方面,有20%的土地位於「綠化帶」,16.8%位於「鄉村式發展用地」,12.6%則位於「未被規劃地區/道路」。

研究團體要求政府把墟市恒常化納入政策目標,鑒別「先行先試」的墟市場地,揀選值得投入公帑具墟市優勢的場地。團體又倡議建立簡易的墟市申請程序,節省政府或申請機構的行政成本,以及在接近基層居民的公共屋邨的公共空間、閒置校舍等推行「5+2」共創生活空間計劃,結合社區園圃和墟市功能,縮短墟市與鄰里的距離,和在新建的公營屋邨,考慮把社區園圃納入綠化覆蓋率範圍。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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