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個最大的爭議,恰好就是地皮和地骨之辯:1980年代,倫敦版的租置計劃Right to Buy,似乎的確讓部分倫敦基層「富起來」,與現時香港推行的「綠置居」和「公屋封頂可租可買計劃」相似之處,就是倫敦的市議會被禁止以賣出單位所得的「利潤」興建更多的Council House,所造成的客觀效果,就是倫敦房屋政策由資助住房供應,轉變成資助住房需求,令樓價和地價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當中的關鍵在於,英國的Right to Buy所轉移的業權只是「承租權」(leasehold),而並不會影響「永業權」(freehold),所以轉換成「私產」的英國屋邨,還是可以「市區重建」為由加以拆除。
大富豪的「生活圈」
倫敦市中心已經清拆的Heygate Estate,大量當年買了類似香港「綠置居」的業主便要拿着10多萬英鎊賠償,被迫搬離原居所20-30公里外的地方,因為英國倫敦市中心的Starter Home(類似香港「首置上車盤」的社會房屋),至少要索價48萬7千英鎊。
不要以為英國發生的事跟香港沒有關係。上周我在《信報》留意到一個出售英國樓盤的廣告,由仲量聯行「獨家呈獻」的Glacier House,地點位於倫敦Vauxhall的Nine Elms,其中一個清拆Council House的新晉高尚住宅地段,入門價是599995英鎊,買家就是我們香港人!
不論「綠置居」還是公屋「補貼置業計劃」,被迫購買或有意置業者,無論正在住公屋的,還是居然正在輪候公屋而有餘錢置業的,必須確切了解買來的單位所在的土地,其實只有地皮(不完整的)使用權。倫敦30年私有化的例子警告我們,面對全面私有化引致的土地和房屋價格持續升值,基層是第一個被趕出去的社群,連中產也不能幸免。
假如香港人不輕易給眼前利益蒙蔽,應該有能力看清楚政府是有足夠權力和法理依據,收回諸如迪士尼預留發展閒置地、長期短租的一眾高爾夫球場、由發展商囤積和污染的農地以興建更多的出租公屋。
政府有《土地收回條例》,面對重大的公益理由,堅持要認為土地是私產、是可以囤積、是可以利潤最大化而全面私有化公屋,其實就是放任香港房屋政策大倒退,重蹈倫敦覆轍,從此在香港的城市中心,再也看不到任何基層和中產,它只成為中東、非洲和大陸超級大富豪的「一小時生活圈」。
龍子維_ 影子長策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