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於2017年10月31日提交給立法會年度工作匯報文件表示,現階段全面暫停推行需求主導項目,並就「需求主導」計劃進行檢討。本組認為,市建局在檢討「需求主導」計劃時,應該一併檢討如何加強對舊區基層租戶的保障。過去本組就有分別聽過深水埗通州大廈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和大角咀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的租戶投訴,指出租的地產業主在申請計劃前先迫遷租戶,以求在市建局批准重建後,獲取更多賠償。為何出租業主在申請需求主導計劃前會先迫遷租戶?這皆因在現時市建局的賠償政策中,出租業主的賠償遠較自住業主低,成為地產業主迫遷租戶,扮作自住的誘因。在市建局自行開展的重建項目中,開展前會採取保密原則,而在開展後的三天亦會立即進行人口凍結登記,確認受影響重建戶的身份,以防有人落釘,騙取賠償。可是,需求主導計劃是由業主先去申請,租戶大多不會知悉出租的地產業主正申請該計劃,這導致出租的地產業主,可在申請計劃前,先趕走原有居住的租戶,扮作自住或安排新租客落釘,若市建局批准該需求主導申請,這些投機者則可領取更多賠償圖利,而原有舊租戶在重建下可享有的安置及賠償權益,就蕩然無存!過去市建局雖然只批准了12個需求主導的重建項目,但五輪申請中卻總共收到過百分的申請,究竟這些申請中出現過多少基層租戶的迫遷事件,根本難以得悉。現時需求主導計劃存有如此重大的漏洞,導致舊區租戶的租住權進一步受損,輕易流離失所。本組認為市建局在檢討需求主導計劃時,須一併檢討有關漏洞,及加強對租戶的保障,包括考慮以下措施:i)要求業主從商討及準備申請需求主導重建開始,須先通知預計申請範圍內的所有受影響住戶有關申請,以確保他們的知情權。ii) 現時市建局網頁上「重建發展─常見問題─如何保障租客不在過程中被迫遷」中,有一欄寫著「在需求主導重建中,若有大量租客不尋常地被迫遷,市建局將可拒絕該項目的申請。」,然而有關條文並沒有出現在 貴局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簡介及申請表》中,市建局應明確列明有關規管於需求主導計劃的申請簡介文件及申請表中。iii) 市建局應設立租戶投訴機制,若租戶被正在申請或計劃申請需求主導的業主迫遷,則可向市建局反映,而市建局則應拒絕有關需求主導的申請,如此方可保障基層租戶的權益。更多資料: 草根.行動.媒體2013年就需求主導項目租戶被迫遷報導: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7800政府當局就市區重建局的工作提交給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文件(2017 年 10 月 31 日):
https://www.legco.gov.hk/yr17-18...1031cb1-117-2-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