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寶馬山建室內泳池 摩星嶺作殮房
政府早前公佈《岩洞總綱圖》,劃定48個策略性岩洞區,其中11個位於香港島、5個位於九龍及32個位於新界,包括7個位於大嶼山。策略性岩洞區面積由30公頃至200公頃不等,合共面積約4,600公頃。當局最新公佈48個岩洞區的《註釋》,詳列岩洞區的特點、發展潛力和限制,包括地質、規劃、環境及交通等各方面考慮,較常見的建議用途包括配水庫、污水處理廠,亦有康樂中心和零售等的文娛商業用途。
港島發展密度高,土地較珍貴,土木工程拓展署建議,寶馬山岩洞區(161.4公頃)可發展康樂中心/體育中心、室內泳池/巿政大廈,並可作零售、數據中心和葡萄酒貯存等用途。同於港島區的筲箕灣岩洞區(83.6公頃)亦獲建議可作室內泳池/綜合大樓,並可作數據中心、康樂中心、貨倉、食品/葡萄酒貯存等發展。港島多個岩洞均獲建議作零售發展,包括南區的鴨脷洲岩洞區(34.3公頃)、奇力山(40.4公頃)、田灣山(51.5公頃)和班納山(57.6公頃)。
擁有7個岩洞區的大嶼山,東涌東(134公頃)、東涌南(106.6公頃)和東涌西(156.5公頃)3個岩洞區,由於鄰近人口集中地,獲建議作文化/表演場地,亦可作康樂中心/體育中心和康樂綜合大樓,至於小蠔灣(172.6公頃)和深水角(178.3公頃)的岩洞區,則被建議用作廢物轉運設施等用途,將「不受歡迎」設施收入岩洞,騰空地面空間。至於梅窩岩洞區(83.4公頃)則建議作巴士廠/停車場等用途,以應付日後當區及遊客需求。
有聲音希望利用岩洞設置靈灰安置所,署方亦在4個岩洞區作出此建議,包括摩星嶺(73.3公頃)、薄扶林(86.1公頃)、荃灣東(67.7公頃)及荃灣北(66.3公頃),其中摩星嶺岩洞區更可作殮房用途。
至於藍地(69.8公頃)和洪水坑(133.9公頃)兩個岩洞區,由於與藍地石礦場用地相鄰或重叠,地埋環境適合進行地下採石,日後更可與石礦場發展融合,降低兩項發展的潛在影響。而其他較特別的建議用途包括在大上托(90.7公頃)設立檔案庫,以及於於青衣南(112.8公頃)作工業用途。
《總綱圖》亦列出了各岩洞區的發展限制,舉例摩星嶺岩洞區位於受「薄扶林延期履行權」約束的地區,而擬用作連接東大嶼都會與香港島的交通基建設施,以及堅尼地城和香港仔之間的4號幹線,都可能會穿過該岩洞區,上述限制在製訂發展時均需要考慮。
土木工程拓展署提醒,策略性岩洞區的面積並不代表實質可發展的岩洞面積,因為發展岩洞須預留地方作其他用途,包括用作分隔設施的緩衝區、支撐岩洞的間隔石柱和連接入口和其他通道的隧道等。
48個策略性岩洞區位置。(土木工程拓展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