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區議會今天(4日)召開會議,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出席會議,提及署方過去的工作,署方對115幅私人土地上的未經批准構築物進行「釘契」。多名區議員會上炮轟該區共享單車問題,質疑地政總署默許商業用途的共享單車「周圍泊」。
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表示,2017/18年度大埔區有多個賣地計劃,包括大埔乾坑、大埔滘逸遙路等,當中逸遙路地盤預計可建面積達2450多平方米。陳提到,去年1月至11月,大埔地政處就私人土地未經批准構築物的執管行動,涉及「釘契」115幅私人土地、業主自行清拆20幅私人農地上的非法構築物,及收回20幅私人農地。
多名區議員在會上投訴共享單車,對市民造成滋擾及阻街問題。區議員余智榮表示,共享單車被濫用,不時有市民投訴單車阻街,但仍有公司打算入市,質疑署方是否有相關措施打擊問題,還是默許單車存在。
區議員劉勇威指,去年署方進行457次清理單車行動,清除1.1萬多架違泊單車,當中只有140多輛屬共享單車,佔不足2%,形容數字是耐人尋味。他認為署方預先公布清除行動,令共享單車公司有時間「走鬼」,批評是否有必要預早通知行動。
陳松青回應指,以現行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作清除違泊單車存有限制,條文只適用於長期佔用政府土地及違法構建物上,加上法例列明清拆時要有最少24小時通知,若公司搬走貼有違例告示的單車時,署方無法執法,只能重新在單車上張貼告示。
他指,署方正研究以其他部門法例,如警務處、食環署等,對違泊共享單車執法,目前已在北區進行試點計劃,有可見成效,會視乎情況於大埔試行。
陳松青表示,地政署對115幅私人土地上的未經批准構築物進行「釘契」。
大埔區議會今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