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 c座低層朋友仔,上星期收到律師樓信件,今日收到房委會電話(因有私人事務需要處理,所以回電),順口地就提及律師信事宜,房委會職員慎重提醒本人:
1.房委會仍未有確實收樓日期
2.房委會沒有要求律師樓聯絡業主了解任何事宜
3.律師樓所謂第一次邀請業主上去了解,只是一個生意手法,希望業主們會用埋他們律師樓代表業主,當場還有各銀行在場希望做埋按揭這門生意
4.可多問幾間律師樓收費
5.如他們在所謂的第一次會面向我們收取買賣合約正本,必須了解清楚目的所在,房委會表明未有信通知業主收樓,即未需要上律師樓簽約((我所收的信件已列明帶埋買埋合約等....))
另外本人私下提醒:
1.是否真的需要找律師代表你去了解文件簽約? 因為是不一定需要請的, 如你沒有律師,此律師樓都要代表房委會給你講解合約及完成簽署的, 假設你請左律師,你覺得房委會的合約內容真的會有問題導致不能簽約嗎?
2.律師費基本上由 五仟左右起已是全包價,大家多打電話問價或問下朋友介紹吧
以上內容只是本人意見及經驗,如感不悅請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