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補償最高增至120萬
發展局長黃偉綸宣布,為日後政府所有收地清拆計劃,推出以5個方向的劃一制定加強版的補償和安置方案,包括引入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安排。政府5月29日向立法會講解措施並向財委會提交建議,而一旦通過補償措施會有追溯。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表示,所有政府收地、工務工程統一套用安排。甯漢豪表示,新推出免審查制度要求,居民在每個發展項目凍結登記日前合資格構築物住滿最少7年。甯漢豪指,當局預留3個地點安置受影響居民,安置在單位的居民,日後需要依照富戶政策,可能需要繳交倍半、雙倍租金甚至搬離單位。她估計,從今天至2023年,在古洞北、新界北、洪水橋等地約200-300戶居民,可以安置到房協安置單位。
甯漢豪指,當局亦會放寬現金特惠津貼的金額,上限由60萬元,提高至約120萬元,津貼率每半年按租金水平調整。甯漢豪指,今天制度下無法上樓又未住滿10年的居民無法領取任何現金津貼,日後政府會放寬條件,住滿2年就可以獲得現金津貼,以作緩衝。假設一名住戶在20平方米構築物只住滿6年,在新計劃下可以獲得12萬元津貼。
甯漢豪指,安置及津貼制度使用於1982年已登記但屬於非住用的寮屋,強調是酌情安排,不希望鼓勵更多走入非住用的寮屋。甯漢豪指,地政總署會公布一次過登記計劃,戶主需要主動登記在2年前入住該非住用的寮屋,計劃是有限度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