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富戶】住滿10年公屋戶限明日交申報表否則搬走
房委會於2017年修訂了新的「富戶政策」,新政策下住滿10年的公屋住戶、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需要每2年申報入息及資產,至於未滿10年的公屋住戶則無需申報。不過,若住戶內的成員全部都是60歲或以上、領取綜援、或領取由社署發放的修殘津貼,或所有成員由上述人士所組成,都可以獲得轄免,無需申報。
今年的「公屋住戶入息及資產申報表」需於5月31日前交回到屋邨辦事處,根據房委會上載到其網站的申報表樣本中,列明除了入息及資產超過限額水平的人士外,若果未能於明天限期前交回申報表,或者選擇不申報,則需要在2019年3月31日遷出現時的公屋單位。
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指,在新的「富戶政策」下,主要是資產淨值及物業方面有重大更改,「依家係你有物業就要遷出,居民又唔係咁了解新嘅政策之下呢啲部分要點填,大家都好徬徨,就會引起一啲填表嘅混亂咁,主要係呢一方面」。
房委會於2017年修訂了新的「富戶政策」,新政策下住滿10年的公屋住戶,需要每2年申報入息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