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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350元嗎?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宣布,由七月一日起,用以轉讓香港不動產之售賣轉易契下的承讓人(一般指購買人),須於簽立售賣轉易契後的30日內繳付徵款予監管局。

徵款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及其下的《物業管理服務(徵款)規例》(第626A章)而徵收的,不論售賣轉易契所涉及不動產的代價款額或價值是多少,每份售賣轉易契的徵款款額為350元。稅務局轄下印花稅署會根據《印花稅條例》(第117章)附表1第1(1)類可予徵收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呈交稅務局加蓋印花時,代監管局收取徵款。

https://www.pmsahk.org.hk/images/information/levy_leaflet_tc.jpg
民主黨, 民建聯, 自由黨 它們當年全部支持賣領匯.
交椅洲填海交換成哥球地.  粉嶺住人, 交椅洲打球.
= 打風睇浪 = 酷熱行山  = 寒冷露營  = 暴雨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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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 我地冇轉讓喎! 一手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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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 我地冇轉讓喎! 一手樓黎~
bangdoll 發表於 2018-07-10 16:08:56 原文


應該係計房署轉讓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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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唔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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