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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唔住隨囗噏系列) 壹元坊
在我工作的範疇中,其中一樣最引入争議的是強制入院,即醫生可以病人或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為理由,經家人與法官同意,將被視為精神紊亂的病人關進精神病房,對於不自願的病人,過程中少不免施以武力。

無可爭議的是,強制入院是有其需要,尤其對於那些精神情況極度紊亂的人士,在那一刻確實未必有能力為自己作出最好的決策。

不過,同樣毋庸置疑的是,強制入院涉及剝奪人身自由,過程中client 要面對武力,被叱喝,制服,綑綁,大小二便被迫在床上,入院後要被剥光豬檢查,反應强烈的會被打懞仔針。

以上種種都涉及侵犯人權,不少[過來人]表達心靈蒙上陰影及創傷。

令筆者感到極度唏噓的是,很多社工同行竟然没有人權意識,一句為client 好,一句[寧枉勿縱],便輕易尋求啓動相關程序。

若果上述說話出自醫護人員把囗,筆者尚且覺得合理,可是社工訓練教我們要尊重人權,案主自決,現實上竟然有那麼多社工,輕率便作出足以剝奪case 人身自由的評估。

諷刺的是,筆者亦看過一些例子,醫護人員認為毋須入院,可負責社工或主管堅持要將client 關進精神病房,到頭來在其他專業面前攞假嚟丢!

講咁多,其實想指出行內一個歪風,是借風險管理之名,輕率枉送很多case 進入精神病房羈留。對他們身心構成很大傷害,而很多個案,其實是可以用其他方法,例如輔導及加強支援家屬等方法去處理,只是要花上更大的心力,一些主管亦不想冒任何出事及孭鑊風險。

講咁多,不是要評論强制入院是好是壞,因這當然是因人而異,case by case 去衡量,決定。不過,無論是醫護,社工同行及家屬都要明白,捉一個人入院唔難,但要處理之後的後遺症可並不容易。

工作上遇到一位青年人,他從事紀律部隊,因借酒精消解壓力,遂漸上癮並出現幻覺及精神錯亂,他父母其後將他送進精神病院。

青年人憶述他當初被送入院,頭四天被綁在床上,獨自被困於單人病房,叫天不應,醫生亦未有處方任何藥物,感到極度旁惶及恐慌。

這段黑暗經歷,在靑年人心中留下不能磨滅的陰影,他同自己講,以後一定不會再入院。為了保障自己,他亦不會對醫生講真說話,他肯睇醫生,不過是為了一張病假紙,為了保住公務員的工作及收入。

青年人出院已超過一年,他承認自己心裡面有一條刺,因此一直甚少舆父母說話,刻意保持距離。之前有一段時間,他對父母恨意甚深,不斷在言語上挑撥父親,更對母親作出性騷擾的行為。

青年人承認他的行為是出於報復。在筆者介入後,他自知自己的行為不對,亦明白父母當初簽紙送他入院也是出於好意,最終有所收歛。

只是,他與家人之間那幅牆依然存在,要回復病發前相對比較親近關係,眼前已不大可能了。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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