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聯同其他家長組織去信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對土地供應的意見:(節錄)
1. 殘疾人士服務的土地需要是規劃問題而非供應問題。殘疾人士服務輪候太久之現狀是不完善的服務規劃令到土地規劃不足所致,并非單一增加土地供應能解決。家長組織促請政府須就殘疾人士的社區支援服務及不同住宿服務訂立服務規劃標準,並將此標準加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以確保在城市規劃以及新市鎮發展的過程中,預留足夠的土地提供服務。
2. 家長組織關注土地分配的社會公義,土地資源的分配應先照顧弱勢社群,並讓殘疾人士享有合理便利的宜居生活。
3. 福利服務單位選址的地區諮詢不應以「零反對」作準則。政府更應考慮到殘疾人士服務尋覓處所的困難,在公共屋邨預留部分地方發展殘疾人士小型家舍、配套的社區支援服務等,而發展私人土地時,亦應在賣地條款中要求發展商建設一定比例的樓面空間作為社福用途。
4. 建立土地規劃的跨部門統籌、協調平台。
完整意見書:
https://www.hkjcpmh.org.hk/uploa...90e4b057da50c8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