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研新界建具規模村落
【本報訊】政府解密檔案揭露殖民政府曾提出在新界發展新鄉村,以改善居民生活環境。1973年底一份密件顯示,政府曾就新界發展新村落研究,並分別以大埔魚角村及上水大埔道旁另一處土地作為試點,研究發展具規模村落,分別容納約280人及近千人居住。張學明指未有實行密件名為「新界新鄉村計劃」,報告1973年8月完成、12月轉發各部門,即約丁屋政策公佈後一年發表。文件就新鄉村發展進行可行性測試,分別以大埔魚角村及上水作試點。其中魚角村旁一處未發展用地,當年報告建議建成較具規模的村落,如興建20幢兩層高樓宇、設車位、排水及渠務設施、道路及垃圾收集處,預料可容納200至280人居住,預計建設工程歷時12個月。當時報告建議應由政府作首階段發展,或交由具經驗發展商發展。
至於上水的試點位於大埔道旁,規模較大,建議興建65幢兩層高樓宇,容納600至924人,此幅土地更涉及收地,預計收地需時6個月,建築期則需時18個月。
大埔鄉事委員會主席張學明指曾聽聞魚角村計劃,但屬非常初步,最終未有實行,但不清楚政府未有付諸實行的考慮。他又指魚角村的張姓村民由城門水塘遷至,該村現仍有村民居住。
對丁權覆核案料有幫助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2015年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丁屋政策違憲及違反人權法,要求廢除新界原居民丁權, 與訟雙方各本月初陳詞完畢,等候法官裁決。郭卓堅強調,丁權非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相信依法理判決,法官會裁定他勝訴,並喜聞有解密檔案資料支持,料對覆核案勝算有幫助。
丁權覆核案本月7日完成陳詞,申請人一方回應政府及鄉議局陳詞,指英政府租借新界後,引入新的土地管治政策,官員因同情原居民才保留部份權益,只屬「恩恤」性質,不應被視作傳統權益。法官押後裁決。
港英政府上世紀七十年代曾研究在新界發展新鄉村,並以大埔魚角村作試點,但最終未有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