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在2013年3月8日開展長沙灣東京街/福榮街重建項目(下稱東福重建項目),至今已逾六年,但市建局過去一直以未曾收購有關單位業權或尚未強制收地為藉口推搪,拒絕先安置餘下的租戶及天台戶,令他們多年以來飽受重建困擾。近日政府批准市建局申請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於2018年10月19日刊憲收地公告,東福重建項目土地業權於3個月後(即今月月中)會自動復歸政府所有。然而,關注組居民近日反映,市建局前線職員向他們收集資料時,聲稱不一定會做到原區安置,違反過去市建局與關注組開會時作出的承諾,令我們甚為憂慮,市建局會否在土收後隨即展開法律行動對居民進行控告及迫遷,脅迫我們接受不合理安排。故此,關注組發出此公開信,要求市建局作出正面回應。
原區安置乃本份 規劃不當屬「失責」
《市區重建策略》清晰列明,市建局有責任保存受影響居民的「社區網絡」及改善受影響居民的生活質素,因此原區安置受影響居民,本應是市建局該做好的本份。同為公營機構,房委會及房協在重建公營房屋時,均須做到「原區安置」,先在原區預留土地興建房屋,供受影響居民入住,然而市建局由成立至今,卻從沒興建過任何一棟公營房屋或安置大廈,實屬荒謬!
現時市建局將所有安置責任均推卸至房委會身上,聲稱是房委會未能在原區提供足夠的公屋單位,市建局亦無可奈何云云,如此說法實在是巧言詭辯、文過飾非!須知道,市建局現時以公權力進行重建,就必須承擔安置居民的責任,理應有完善的長遠安置規劃,如實行「先建後拆」,在每區預留部分重建土地給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既可以做到原區安置,亦可增加公屋供應,紓緩基層住屋問題的情況。可是,現時市建局卻只懂拆樓賺錢,但是卻連最基本的安置規劃也欠奉,實屬「失責」。
會議承諾原區安置 勿做「失信」真小人
就此,過去關注組多番以不同形式的行動爭取原區安置(如向區議會及立法會申訴部請願、於市建局總部地下空地舉辦住屋論壇等),亦成功於2017年3月及9月兩度約見市建局代表於立法會會議室開會商討。而在2017年9月12日的會議上,關注組居民再次反映原區安置的重要性,市建局代表回應時指不能確保其他重建項目能否做到原區安置,但可以承諾保證說東京街/福榮街重建項目餘下的租戶及天台戶均能夠得到原區安置,亦補充說在深水埗區已預留了70個單位,一定足夠做到安置,並叫居民不用憂慮,而當天亦有張超雄及邵家臻兩位立法會議員的助理作為見證。
以下摘錄了當天市建局高級經理(收購及遷置)譚建強先生的承諾(亦可參閱當晚會議的錄影片段):
「…雖然原區安置,我地不嬲都係講,我地無一個政策,或是亦都唔可能承諾一定原區安置,但係到而家為止呢,我地都幾有信心呢,合資格嘅住戶呢,喺呢個015嘅項目呢(東青重建項目代號),係可以、我地喺原區搵到安置單位俾大家嘅。呢個暫時都,我地有信心可以做得到嘅。」
「…現在我們有超過七十間單位在深水埗,即是為何我會話,我們都好有信心,這個項目合資格的租戶呀、住戶呢,我們是應該有足夠的單位安置大家。這個,暫時我們都看不到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