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資料,社會福利署自2006年起委託國際社會服務社香港分社(ISS)提供臨時住屋、食物、衣履、基本日用品、交通津貼及輔導服務等援助服務,2013至14財政年度預留2.3億元作為提供支援服務的支出。但按記者現場所見,庇護屋猶如無掩雞籠,大閘沒上鎖,大門打開,亦沒有管理員或任何告示。單位有兩間房,各設兩張碌架床,連同客廳共十個床位,其中一間房有微波爐,十分簡陋。
據住客所講,每月繳付$1,800租金,大門整天不會上鎖,但不知道每月租金付給誰,也沒有聽聞ISS。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屢爆醜聞,曾被指向難民提供過期食物及對於難民居於寮屋視而不見,與指控人對簿公堂,最終勝訴,指控人需要破產。2014年40名難民佔領社署,質疑有人剋扣公帑,提供過期食品或安排難民居於非法寮屋。
ISS網頁指受社署委託向社署轉介過來的免遣返聲請人士提供援助服務,受助人的需要會在首次面見時進行評估,因應他們的個別需要和情況,包括他們本身擁有以及可從其他途徑獲得的資源,決定援助金額及內容。國際社會定期每月檢討援助金額及服務細節,並清楚列明在受助人與國際社簽署的服務合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