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休閒天地 » 資訊站 » 港澳新聞 » 李靜儀倡計分制平衡經屋需求 工聯議員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李靜儀倡計分制平衡經屋需求 工聯議員

立法會正細則性審議的“修改經屋法”,法案建議經屋申請人的年齡由原來的十八歲上調至廿五歲。


議員李靜儀不認同簡單地調升年齡申請線的做法,建議參考鄰近地區公屋申請資格的計分制,維持年滿十八歲的申請要求;並透過計分制平衡申請家團或個人的收入、家團人數、住屋狀況、年齡及居澳年期等綜合需要,再以有限資源解決居民的住屋需要。


“修改經屋法”法案惹社會熱議(資料圖片)


李靜儀表示,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社屋法律制度”法案及“修改經屋法”法案,均建議將申請年齡由原來的十八歲分別上調至廿三歲及廿五歲,很多議員都認為把年齡“一刀切”調升,存在不公平的情況,加上政府要解決的問題並不是單靠提升申請年齡可以解決。


優先與年齡冇關連

政府將公屋申請年齡調升的理據是公共資源有限,調升申請年齡令部分人的需求可優先得到解決;但她認為政府的理據並不充分,不認同簡單地調升年齡申請線的做法。


工聯議員早前就"修改經屋法"到各區收集市民意見


她指出,早前透過街站及網上詢問收集居民對“修改經屋法”法案的意見,居民對是否調升申請年齡,均有不同看法。但很多居民均認為,建基於申請後多少年才可以上樓,舊“經屋法”申請人要輪候十年以上才可上樓。


若按此輪候時間,還要調升申請年齡,從政府行政上可能會減少申請數量,但漠視了十八至廿四歲人士對住屋、穩定居所的需求。雖然政府的出發點是優先解決有需求的人士,但她認為優先與年齡未必有直接關係,不能簡單地將廿五歲以下的青年人等同是沒有住屋需求、沒有人生規劃或未結婚組織家庭。


特殊家團可獲加分

李靜儀認為,當局可參考香港公屋申請的計分方式,相關方式以十八歲申請人為零分計算,每一歲增九分,申請人年屆四十五歲時,才可獲一次性額外分數六十分等。雖然香港的計分制亦因供應量導致未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她認為本澳可以參考計分制的方式,至於具體如何加分可再作商討,如家團成員較多、家團有否特殊需要人士、住屋狀況較差、家團居澳年期長、輪候公屋次數多等可獲加分。


她強調,一刀切限制年齡,不太能公平地分辨到申請人或家團的需要性,應將申請資格維持十八歲,再配以平衡申請家團或個人的收入、家團人數、住屋狀況、年齡及居澳年期等綜合需要,再以有限資源去解決居民的住屋需要。

2004-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經屋=經濟房屋法

是澳門的!
超越新加坡: 停建公屋,新樓都是綠置居,降價到略高於成本價及未來維修費出售。
穩定樓價: 取消白居二限額,中低收入家庭任意申請買二手居屋/綠置居/租置。
優化居屋/綠置居: 調高2B/3B比例,大量發展臨近深圳及關口的地區,鼓勵生育及護老,四人以上家庭優先配額,免壓測十成按揭30年。
接管所有公營房屋的管理權: 改善居住質素,杜絕各屋村業主立案法團的腐敗!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新生開始,往下一個目標進發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