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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本港基建與民生 » 強積金&勞資權益 »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比申請公屋還要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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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可合法在香港受僱;
    * 現居於1元朗、屯門、北區或離島(按照區議會的選區分界劃分);
    * 個人資產2總值不超過44,000元;
    * 每月收入3不超過6,500元 (不適用於失業人士);及
    * (i) 在職僱員而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 或
      (ii)求職人士(失業╱轉職人士)而有意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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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1# ying2009


    新的計劃十月起,全港都可以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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