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公屋申請 » 離島 » 審查延後一個月, 過去半年入息怎計?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我聽講係計一開始個時間
因為延後係預你唔岩時間延遲幾日或者唔夠時間執文件,比你延遲幾星期黎準備所需文件
咁你準備文件都係準備佢最初比你個期既前半年文件,所以延期理應計最初比你個期既前半年時間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 chankc

睇其他人留言話最盡延遲25工作日,唔計聖誕節同元旦,你最盡1月4日審查。你1月4日審查,而12月既糧單,保單,股票,銀行結算,雙糧,花紅等係12月31日先結算,1月1日元旦休假,你2號申請相關文件,3號要準備好哂,4號拎齊見主任。
主任寄信通知你準備文件都俾7日啦,正常唔會預你1月4號準備好12月既所有文件。
9成係要6至11月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請問你是什麼號碼?
市1 U04287 長者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