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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動態:
來自凱樂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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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1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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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0 jack0918
其實一直有法律唔比改車既,問題係無人執法!
所以我地應係狂報警!等執法既人做番應該要做既野!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噪音管制條例》(第400章);《噪音管制(汽車)規例》;《道路交通(修訂)條例》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首次登記車輛必須符合《噪音管制(汽車)規例》中制訂的噪音排放標準。此外,《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亦規定車輛必須安裝滅聲器。為防止少數車輛在首次登記後,被非法改裝而發出過量噪音,《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亦規定車輛滅聲器須保持良好及有效運作,而且不得改裝或更換,以致令溢出廢氣發出更大的聲響。
現行的《道路交通條例》第80條已授權警方如發現有車輛的滅聲器發出過量噪音,而警員有合理懷疑該車輛的滅聲器曾被非法改裝或更換,可指令該車輛駛往驗車中心,安排驗車主任驗查車輛。如證實有違反相關法例的情況,警方將會作出檢控。
為遏止包括車輛滅聲器改裝或更換的非法活動,警方會不時展開全港性和地區性執法行動。此外,市民如懷疑有車輛因改裝滅聲器而發出過量噪音,亦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填寫運輸署表格「有缺點車輛舉報表格」舉報。運輸署可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79條發出檢驗命令,要求車主將有關車輛交至驗車中心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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