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政府的房屋政策有問題才會導致這些炒賣發生。根本上,政府興建及出售資助房屋,大原則應該是安居而不是炒...
SLLAM 發表於 2020-05-05 08:10:12 原文
1.認同居屋盡量避免開放式單位(相等於公屋2-3人小型單位),重視質素多於數量。至於綠置居基於以公屋標準興建,納米房無可避免,但是建議與租置計劃看齊,十年內以白表申請居屋換樓,轉讓未補價單位除了公屋租戶或綠表資格證明書的申請者外,可考慮讓白居二的單身申請者購買轉讓,以善用資源。2.建議居屋第二市場自行議價轉讓由2年延長至5年或更多,以杜絕變相炒賣的情況
3.與2一樣,延長5年變相減低自行議價轉讓單位牟利的誘因,除非價格失控地上升才進一步延長至10年甚至強制只在居屋第二市場轉讓而不設補價後轉讓單位或/及只能參與未補價資助房屋出租計劃
本留言最後由 毛明士 於 2020-05-11 22:18:40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