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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iwyk4

冇業權點做轉讓人,買居屋前好似即使單人名,對方都要簽一份嘢放棄以後嘅房屋福利嘅聲明,如...
978212 發表於 2021-05-15 23:11:32 原文
「前業主」,係將物業再售出時嘅業主,

用上面個例子,若果層居屋由侄仔買入,之後由侄仔在綠表市場售出,侄仔就成為「前業主」。


但係,係單位售出前侄仔以離婚為由得到房委會批准,將其業權轉俾前妻,
侄仔就由業主變回家庭成員,前妻變成業主,侄仔只要刪除埋家庭成員戶籍就可以申請公屋。


而日後前妻賣樓,前妻就由業主變成「前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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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諗不明這點

不如等呀樓主補充多些資料,

呀侄仔怎樣由離婚>轉名>再返回公屋這個關鍵位處說明吧!
屋邨異地     風月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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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諗不明這點

不如等呀樓主補充多些資料,

呀侄仔怎樣由離婚>轉名>再返回公屋這個關鍵位處說明吧!...
安居62 發表於 2021-05-15 23:33:16 原文
業權轉讓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home-ownership/information-for-home-owners/ownership-matters/transfer-of-ownership/index.html

業權轉讓申請須知/申請表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home-ownership/H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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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且確係大漏洞,夫妻合謀作離婚,舊居屋轉另一半後再申請恩恤安置後再買居屋,即是變咗兩間居屋,樓主朋友如果成功,一定要上來告訴各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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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如果事主互相的找到另一半係咁,

的確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亦是令到為需要幫助者設計的恩恤,
被人為破壞,

誠信破產,

制度瓦解!
屋邨異地     風月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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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只能有做居屋業主一次資格, 絕不可能有我把業權轉讓了別人, 然後就當冇做過能再申請過此道理, 太兒嬉了此諗法; 而能申請到公屋呢樣係另一問題來, 有時會鑑於特殊情況恩恤下或會批出可能, 所以不要以為能再取到公屋便等同再可申請過居屋, D資料房署全會有記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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