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理,信仰的宣認。
105. 天主是聖經的作者。「在聖經各書卷中所包含和陳述的天主啟示的真理,是在聖神的默感下而寫在其中的。
慈母教會基於宗徒的信仰,把舊約與新約的全部書卷,及其所有部份,都奉為聖經和正典,因為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有天主為其作者,並這樣地交給了教會」。
108. 可是,基督徒的信仰並不是一個「書卷的宗教」。基督教會是一個天主「聖言」的宗教,這聖言「不是一個筆錄下來沉默的文字,而是降生成人的生活聖言」。 為使聖經上的話不要變成死板的文字,生活的天主的永遠聖言——基督,必須透過聖神,「開啟我們的理智,使我們理解聖經」(路 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