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寬減租金一定是「問題單位」? 一名女網民最近獲派葵涌石籬一邨單位,並獲寬減8個月一半租金,每月只需交785元。有網民指只有「問題單位」才會獲減租,但其實根據房委會政策,也有其他情況能獲寬減租金。
該名港女於網上發文,指自己最近獲派葵涌石籬一邨石秀樓的單位,每月租金為1451元,配房通知信上卻有一欄列明此單位享有8個月相等於一半月租的租金寬減,期間戶主只須每月繳交785元租金,事主遂詢問一眾網民意見,「好住嗎?」
帖文引起討論,有網民指出該單位或非普通單位,因為一般是問題單位才獲租金寬減;不過亦有人指出空置單位亦會獲安排減租,「不一定是問題單位,問題單位後面會有張紙寫清楚的」。女事主其後回覆指自己已到單位視察環境,認為單位是因太舊而長時間空置,才獲減租安排,「呢棟樓好多空置嘅單位,喺半山景色幾好,不過真係太舊」。
根據房委會資料,為進一步減低公共屋邨的空置率,房屋署於2007年起推出新措施,將空置達一年或以上而未能租出的單位納入「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租戶如願意入住長期空置的單位,可獲寬減租金,寬減金額如下:
對空置12個月或以上而少於24個月的單位,提供為期8個月寬減租金50%的優惠;
對空置24個月或以上的單位,提供為期12個月寬減租金50%的優惠
不過為避免計劃被濫用,入住上述提供減租優惠單位的租戶,需承諾在入住單位之日起計三年之內不申請調遷,基於擠迫、居住人數不足或獲社會福利署推薦的體恤理由而調遷則屬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