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9 yyffai229
仲有一樣野呀; 收番5000間公屋表面大快人心,實際好蠢。先帶定頭盔我唔贊成濫用公屋,但現在既標準係離晒地,如果根據現行標準,符合既人應該上樓就會因為裝修而破產,因為以此標準裝修完應該冇晒錢。
第一,呢D被收公屋人士,係響雙軋制下多數未超標,單軋制正百佳。
被趕走果D人,多數有交倍半或雙倍甚至市值租金,係房委會收入大頭,
咁究竟係佢地交雙倍租時房委會收入高? 定係趕走左佢個單位丟空1年時有收入啦?
呢D人隨時係納稅大戶
仲有呢D人可能至係晚晚渣車去OUTBREAK 食係香港經濟仲要活力重要來源,趕絕佢地而家咪幾輸囉。
唔政確講句,公屋輪候冊中,家庭申請者多數係咩人,我心中有數。
咁我寧願俾間公屋呢D已經響香港工作交租交稅三四十年,俾多小小錢做贖罪劵買斷個單位囉。
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08-10 11:44:01 編輯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08-10 11:46:14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