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編
個人私隱專員公署 關注有公司藉招暑期工騙取求職者個人資料再牟利的情,提醒於暑假期間求職的青少年,在求職過程中未正式獲僱主聘用前,毋須提供身分證及銀行存摺的副本。該署於
05年起至今已接獲8宗有關求職期間身分證影印本被僱主誤用的投訴。
私隱專員吳斌昨日與傳媒會晤時指出,留意到有學生找暑期工時,易被不法之徒盜取個人資料的情,他指根據該署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守則》,僱主於招聘過程中不應收集求職者的身分證副本,除非有關人士已獲聘。
申請信用卡騙12萬元
在去年5月,一名無業的騙徒更以虛構電訊公司的名義,於勞工處 網頁刊登招聘學徒的廣告,於面試時取得3名應徵者的個人資料,並以此申請信用卡騙去12萬元。該名騙徒其後被發現及被判處重囚4年半。
私隱專員公署留意到在招聘期間的身分證影印本的私隱問題,在05及06年,該署分別接獲2宗及5宗的相關投訴,今年上半年則有1宗投訴。該署經調查發現,部分為僱主無心之失,經該署調解後,部分投訴人撤回投訴,僱主亦按接納建議作改善。
小心匿名招聘廣告
此外,對於報章上不時有一些匿名的招聘廣告,如只寫出餐廳招聘侍應、保安公司招保安員等,並僅只留下「陳先生、李小姐」式的聯絡。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求職者小心「匿名」的招聘廣告,公署守則規定,僱主或代表僱主的職業介紹所,不得刊登直接要求求職者遞交履歷的匿名招聘廣告,呼籲求職者不要回應這些匿名的求職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