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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不是應聲蟲 (自由撰稿人 貳伙龍)
筆者認為,大部份市民對立法會的認識,來自於「長毛」梁國雄被趕出會議廳等報道畫面。
香港人對自己的議會有多少的了解?筆者敢肯定有不少於七成半的港人對立法會的印象都是源自以下電視畫面:一、每年發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之時,長毛及毓民被曾主席趕出會議廳;二、泛民議員在會議中「拉布」的鏡頭及發言;三、政府官員及建制派議員指摘泛民議員阻擬政府施政云云。
在香港,要在電視上免費看到立法會會議的全程直播,就只有在港台32,但該台尚未全面覆蓋至全港家庭。對營營役役的打工仔、不懂政治的家庭主婦和老人家,新聞報道之中經過剪輯、精挑細選的畫面,就是他們所接觸和認識議會的全部。在極少免費電視台之下,他們毫無選擇,當中不少人受到電視台的立場影響,認定泛民主派的議員就是在搞破壞,阻礙政府施政;長毛開會用「掟嘢」、喧嘩等手段為了被趕出會議廳,不用開會;毓民、大嚿聲大夾惡,正如前任曾特首所言:是為「爛仔」之作為。
但只要你有留意立法會事務,你會知道這並不是事實。筆者留意了立法會事務兩至三年,自問不是十分了解,但有感而發:身為香港市民,我感到是一陣悲哀。
財爺曾俊華早前在立法會審議《撥款條例草案》期間,在其網誌以歌詞比喻「政府努力興建,泛民盡情破壞,彼此也在捱」批評議員「拉布」,阻礙草案通過。看到這裏,筆者一方面摸不着頭腦,另一方面卻「忍唔住笑」。議員合法履行自己的權利,政府官員對議員加以責難?又指出若今個月都未能通過草案,醫院、大學則需動用儲備,但事實是曾主席已對修正案數目作了大量刪減,又對每項辯論限制了時間,草案通過的時間「有數得計」,6月前必定通過。財爺有必要引起輿論威脅議員?真的是「難為正邪定分界」了。政府把責任諉過議員身上,加以輿論壓力,達至目標,是正是邪?
三權分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獨立運作,而且互相制衡。這是最基本的政治常識,立法會的作用,是監察政府施政、審議政府議案、財政開支。簡單來說,立法會是為政府的行政加上限制,令政府不能任意妄為的機制。難道立法會議員要對政府的所有法案無條件通過?對於廣大市民,議員是為他們抗衡政府,而不是讓他們成為如人大委員般的「橡皮圖章」。
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孔子指出的是一種美德:時常保持謙卑的心,反省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當屆政府的弊病之一,就是目中無人、囂張跋扈,不把市民、議員放在眼內,公然與民為敵,擺出一副統治者的姿態。
3間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公司中,港視萬事俱備,只欠牌照,根本沒有充分不發牌的原因。行會就偏偏違反民意,只發給另外兩個申請者,令市民大失所望。其後港視提出司法覆核獲勝訴,行會仍然「不認衰」提出上訴,理據是行會有最終酌情權,即是表明「我話晒事,你有我符?」,但是不要忘記,行會是利用公帑支付訴訟費用的。換句話:政府以公帑打擊民意所向。世間豈有如此荒謬之事?
另一例子,為了興建第三條跑道,政府不惜市民反對,執意興建,並且繞過立法會的審議,不需財委會撥款,反而以借貸、稅收方式覆蓋開支。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令議會失去功能,這是無法接受的。
最令筆者悲哀不過的,是原本可以將政府制衡的立法會,當中有很多的議員是保皇派,不理是非曲直,只會盲目支持政府。
議員,又名代議士,要代表選民表達意見,議事論事。這些保皇派,很少發言表達己見,甚至不肯出席議會。他們甘願做一個投票機器,更自嘲自己為儍仔,終日按「儍仔鐘」。


在《撥款條例草案》中發言的建制派議員少之有少,指摘他們以點算人數拖延議會。但在議會中,佔多數的是建制派,如曾主席所講:不想點算人數就請乖乖留在會議廳。如果法定人數都不符,這是合理的會議嗎?法定人數是會議的基本,有何不可?

在保皇派中,更有一部份「議員」的表現強差人意,屢出笑話,貽笑大方。有議員不了解委員會會議程序,一嚿雲開會,反而惡言斥責委員會主席,又有議員在會議上剪指甲,亦有議員不具邏輯思考,連委員會主席在哪個情況有酌情權也不知道,在主席嘗試說服後仍然堅持己見,毫不虛心,自我中心,胎笑大方,議員質素可見一斑。但無可否認,建制派當中亦有一些具質素的議員。

歸根究柢,這個議會是一個殘缺的議會,因為有功能界別的存在。現在的立法會,只有一半是由直選產生,另一半是所謂的功能組別。功能組別是政治協商的產物,當中有近半是自動當選的議員,是多麼的荒謬。

政府議案只需過半數議員贊成便可通過,而這個議會有超過一半是建制派議員,基本上政府議案必定通過。但議員提出的議案則需經「分組投票」,沒有大可能通過。不知是否因為這個原因,政府才如此的目中無人,不放立法會於眼內。同時政府失去了立法會的控制,使失控的政府變得更失控。

當年通過的「兩鐵合併及票價可加可減機制」及「高鐵669億撥款」,現今問題逐漸浮現。高鐵的一地兩檢問題尚未解決,造價隨時超過1,000億元。自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的實施後,港鐵年年加價,令市民有苦不能申。權力及特權法是立法會的重要手段,但在功能界別及分組投票的存在下,引用特權法調查梁振英涉嫌利益衝突,收取澳洲UGL5,000萬及促政府呈交免費電視發牌文件等關乎社會利益的議案皆遭否決。

要政府有效施政,就需要一個完善有效的議會。廢除功能組別、立法會全面直選,是必要的。但在人大8.31決定之下,真普選遙遙無期,立法會普選更是遙不可及。筆者亦希望無論是屬於泛民主派還是建制派,在議會上多為市民發言,表達己見,克盡一位議員的基本責任,履行監察政府施政的工作,不要再背向選民,做政府的「應聲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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