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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獻耶穌於主堂
The Presentation of the Lord

耶穌聖誕節後四十天是「獻耶穌於聖殿節」。

本慶節所慶祝的是路加福音(路2:22-29)所記錄的一件史實:嬰孩耶穌誕生後第四十天被獻於耶路撒冷聖殿中。依照舊約的法律,第一胎男兒是屬於上主的(出13:2),因此應該把他呈獻給上主(出13:12)但可用獻禮把他贖回(戶18:16)。為遵守這些規定,瑪利亞與若瑟把耶穌帶到聖殿中。同時,依照舊約的規定(肋12:1-8),婦女生子後,四十天之中被視為不潔,四十天後,應進聖殿行取潔儀式。

最早的記錄稱此慶節為「相遇」(ypapanti),救主耶穌首次到父的聖殿並遇到西默盎及亞納。

七世紀時,出現「聖瑪利亞取潔節」的名稱。一九六九年的新羅馬日曆采用了 In Praesentatione Domini,譯為「獻耶穌於聖殿」,清楚地指出,這是一個主耶穌的慶節。舊名稱「聖母取潔」(In Purifcatione B.M.V.)使人誤以為是聖母的慶節。依教會的教導,聖母是完全無罪的,產後不需要取潔。

七世紀末,羅馬教會為二月二日、三月二十五日、八月十五日及九月八日的慶節,在彌撒前引進了遊行禮。遊行時所持的蠟燭提醒我們,在這一天西默盎稱耶穌是「啟示萬民的光明」(路2:32)。祝福蠟燭的儀式是在第十世紀時才出現。由於祝福蠟燭及持蠟燭遊行,此日在外語中又俗稱「燭光節」。

在紀念西默盎與亞納在聖殿中遇見耶穌的事蹟時,我們也因聖神團聚在一起,走向天主的聖殿,歡迎耶穌──照世的真光,並期待在他光榮地降來時,與他相遇,共赴天庭。本日彌撒經文的主題是獻耶穌於聖殿的事蹟(路2:22-40);讀經一(拉  3:1-4)是瑪拉基亞先知的預言:「你們所尋求的主宰必要突然進入祂的殿內;你所想望的盟約的使者,看哪,祂來了……」路加福音所記載的正是這預言的應驗。讀經二(希2:14-18)使我們了解默西亞的使命以及執行使命的方式。「領聖體後經」更綜合了整個救恩史的目標:使我們在現世能與基督相遇,來日獲得永生。

本日誦讀日課是選自耶路撒冷聖索弗洛主教(Sophrone)講道詞,論本日的燭光遊行,他說:我們燃的蠟燭每生光輝,首先表示要駕臨的那一位天主性的光輝;他要驅散罪惡的黑暗,讓萬物沐浴在天主永恆的光明中;同時也說明我們的靈魂應該如何光明,好能前去歡迎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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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頭醫生推薦申請體恤安置,幾個月後首派葵涌安蔭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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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shar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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