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公布,明華大廈「暫租住屋」將於今年9月23日至10月6日,接受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家庭申請。
申請資格:
1. 只接受2至4人家庭申請,其輪候房委會的公屋申請已獲登記達3年或以上(即登記日期為2018年10月7日或之前);及
2. 申請人的房委會公屋申請書,必須在申請房委會公屋直至獲配本計劃單位的暫准居住證開始及該暫准居住證有效日期內任何時間仍然有效;及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資料均須與房委會公屋申請書的資料相符;及
4.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須符合申請房委會公屋的現行政策及資格(包括但不限於家庭人數、入息及資產),及在申請房委會公屋直至該暫准居住證開始及該暫准居住證有效日期內任何時間,均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包括資助出售房屋)。
5. 房協及房委會轄下公屋、暫准居住證或暫准租用證的戶主/使用人/持證人及其配偶,均不符合資格申請。
https://www.hkhs.com/tc/application/t-home#transitional_ren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