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阿包 發表於 2013-8-3 16:24:58
係有既,我上傳俾你睇
你估承仔話做就做到?根據"房屋署租住屋及居屋苑認可裝修承辦商行政規則"
申請加入名冊的條件4. 房署會因應需要, 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 邀請承辦商申請加入名
冊。凡符合下列條件的承辦商, 均會獲考慮加入名冊:
申請加入名冊的條件
4. 房署會因應需要, 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 邀請承辦商申請加入名
冊。凡符合下列條件的承辦商, 均會獲考慮加入名冊:
(a) 第 1 組: 凡按照房署的認可裝修承辦商招募廣告而提出申請的承
辦商, 須符合下列條件, 方獲得考慮:
( i ) 擁 有 總 額 不 少 於 港 幣 150 萬元的銀行現金存款及/或可運
用的銀行透支餘額;
( i i ) 具 備 至 少 5 年建造工程或有關行業的經驗;
( i i i ) 在 過 去 3 年,申請人每年承辦的裝修工程總值不少於港幣
200 萬元;
(iv) 在 過 去 3 年, 曾承辦至少一份價值不少於港幣40 萬元的
工程合約; 以及
(v) 擁 有 一 間 具 相 當 規 模 的 正 式 商 舖 /辦事處/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