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2012-09-15】不少公屋居民入伙後會裝修單位,棄掉原來的廚廁用具,房署提出改用成本較高的不同高度灶頭,希望減少浪費,預計成本每年增約一千萬元,有房屋委員及團體質疑成效,擔心「愈整愈嘥」,浪費更多公帑,建議將單位設施「折現」,讓居民自行選擇裝修設計。
公屋單位的設施未必能迎合所有居民要求,不少新住戶裝修時紛紛棄掉原來的廚、廁及浴缸等裝修,造成浪費。房署最近調查公屋新入伙住戶意見,發現有一成四會拆掉單位內的灶頭及廁所等設施進行大裝修,而拆掉灶頭主因是不合用,灶頭高度太矮,因不少家庭改用電磁爐或平面的煮食爐,需要較高的灶頭。
房署檢討後,提出在所有新屋邨引入三種高度的灶頭,供住戶入伙前選擇,每個灶頭成本會由一千三百元加至二千元,以房署每年新建一萬五千個公屋單位計算,灶頭成本將由一千九百五十萬元增至三千萬元。房署表示曾考慮回收住戶拆去的灶頭,用於其他公屋單位,但考慮到需要地方儲存及其他住戶未必接受而作罷。
裝修師傅多包灶頭
有房委會委員質疑房署的新安排,指公屋住戶裝修單位,裝修師傅多採全包套餐形式,即包括廚房整套廚櫃連灶頭,「啲廚櫃全套全部由內地製造,只有尺寸有分別,運到香港後師傅負責現場裝嵌,你話要特登喺中間位留番個灶頭,師傅未必同你做,而且費用亦唔會平咗。」建議房署在配房時查詢住戶裝修意向,若住戶表明會大裝修,房署應提供清水房,並向發放「裝修津貼」替代。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亦批評目前公屋裝修是「盲婚啞嫁」,無考慮住戶喜好,認為房署應讓住戶「自由戀愛」選擇心水裝修,並將房署裝修成本「折現」津貼住戶,「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