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由明日(1月13日)起至1月19日,除票控亂過馬路或干犯嚴重違例事項的行人,亦會向違反輕微違例事項的行人發出口頭警告,為期一周,減低涉及行人(特別是長者)的交通意外。
警方發言人表示,行人通常違反的規則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在距離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或行人過路設施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進入車路等。各警察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已在全港多個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加強行人對道路安全的意識,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根據警方數字,2015年1月至11月,共有3,197名行人於交通意外中傷亡,當中73名行人死亡。死者當中,47人為60歲或以上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