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資助出售房屋 » 居者有其屋 » 【壹角度】公屋變居屋 藏富於民(林本利)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1...3
支持鍵盤翻頁

【壹角度】公屋變居屋 藏富於民(林本利)

前文提到出租公屋已完成歷史任務,政府實應把用作興建公屋的土地轉作興建居屋,協助市民首置或「上車」,這樣才有望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消消年輕一輩及「無殼蝸牛」的怨氣。

由1996年至2016年,公屋住戶由65萬增加至76萬,但居住在公屋的人口反而由接近240萬下跌至213萬。公屋明顯已被人濫用,不少公屋居民透過離婚、分戶等方法,申請多一個單位,令每人的居住面積大幅增加。

此外,由於房委會實施富戶政策,公屋居民為了逃避繳交雙倍或市值租金,把個別家庭成員除名,只留下年老、體弱、殘疾及低收入的家庭成員,以免收入或資產超出上限。事實上,富戶政策缺乏成效,年滿60歲的「長者」,即使收入高達10萬元,仍然可以獲得豁免,繼續住在公屋,個人享受數百呎居住面積,直至終老。

過去政府興建公屋,補貼低收入家庭住戶,令香港的工資較低,協助香港發展工業。可是,現在香港已由工業城市轉型至服務中心,政府是否有需要繼續補貼僱主,令低收入階層的工資無法提升?

現時單身人士申請出租公屋的每月最高入息限額(包括僱員5%強積金供款)接近12,000元,遠遠高於全港一人住戶每月8,500元的入息中位數。這又難怪十多萬個單身人士申請出租公屋,個別擁有專上學歷的申請者,情願工資停留在低水平,以免失去申請公屋資格。

現時最低工資已調升至每小時34.5元,不少基層工作(包括保安和清潔)每月工資已超出申請公屋的上限,故此缺乏吸引力,以致這些行業不時出現勞工短缺情況。公屋制度不單損害香港的生產力,製造勞工短缺,還製造貧窮。公屋住着大批低收入(或無收入)的獨居長者,他們缺乏家庭支援;年輕人不思進取,為要符合申請入住公屋資格。

事實上,港人置業需求遠多於租住公屋的需求,以現時香港勞工短缺、失業率只得3.2%的情況,正常人只要勤奮工作,每月要賺取12,000元並不困難。現時香港就業人士每月收入中位數是15,000元,一對夫婦勤奮工作,每月收入應有2萬至3萬元。只因二人家庭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是18,263元,才令不少夫婦放棄較高收入的工作。若然政府將公屋改為居屋出售,相信大部分申請公屋的家庭都有能力購買。

過去政府為了增加香港的自置居所家庭比率,推行「租置」計劃,把公屋出售給租戶,又把部分公屋單位改為居屋出售,反應十分理想。新一屆政府若要認真處理香港的住屋問題,便不應把用作興建私樓的土地改為興建港人「首置上車盤」,而應該把公屋用地改為興建居屋,每年2萬多個供應,讓更多綠表和白表申請者中籤,以滿足港人置業需求,這才能有效壓抑私樓價格繼續攀升。

未來幾年,房委會興建公屋每單位的平均成本由70萬元至100萬元。若把這些公屋變成居屋,售價由百餘萬元至300多萬元,政府及房委會已有一倍以上的利潤,售價亦是一般市民(包括公屋申請者)可以負擔的水平。公屋變居屋,不單減輕房委會財政壓力,又可以藏富於民,鼓勵市民勤奮工作,儲蓄首期認購居屋,退休後有物業作安老按揭,並可以壓抑「劏房」、二手居屋和公屋的癲價,確實一舉多得。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4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公屋變居屋是可以,但應改為與市民收入掛鉤,而不是與市價掛鉤,確保購買者所付的錢只是用於支付建築成本,而不是讓政府以土地剝削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3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講得啱, 復建居屋之後次次都超額咁多
賣居屋一黎增加公屋可編配數量
二黎增加庫房收入
三黎壓止樓價持續上揚
四黎藏富於民
五黎市民有屋住壓抑民怨
六黎買居屋大部分綠表都係居住已久嘅香港人
七黎可藉機發展新市鎮如大嶼山, 配合未來發展需要
八黎增加未來居二供應本帖最後由 23470335 於 2017-05-04 14:06:14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藍卡編號 : G1281
申請區域 : 市區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3 SLLAM

最重要係不可炒賣及轉租,否則賣咗唔係自住建幾多都唔夠(唔少有私樓大它兩老申請公屋資格再買居屋為下一代)。
寶劍鋒從磨礪出
梅花香自苦寒來
一勤天下無難事
全民護港憑良知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3查看名單


公屋變居屋是可以,但應改為與市民收入掛鉤,而不是與市價掛鉤,確保購買者所付的錢只是用於支付建築成本,...
SLLAM 發表於 04/05/2017 13:27:12 原文


好難証明你收入係真正只係得咁多,有人想盡辦法都要等到間公屋,寧願唔做野,話要整靚條數,有好多人等到間公屋,但竟然可花費巨額金錢去裝修間屋,有好多人又係咪真心想同個老人家一齊住?仲有D攞到屋就嗌離婚既...呢度都成日見啦﹗個個都係過左海就神仙,你唔通叫房署搵人響你屋企床下底摷下有冇靜靜收埋D錢咩﹗以每個人人工黎計去置業,我覺得好似唔咪好行得通啵﹗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Good idea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1...3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