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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華劏房戶逼遷倒數3日 居民要求安置入住中轉屋

(獨媒特約報導)屋宇署早前向葵涌致華工業大廈13樓劏房單位發出清拆令,業主在5月23日曾向12戶租客發律師信,要求在6月30日前遷出。租戶成立逼遷關注組,今早到立法會申訴部提出申訴,要求各政府部門關注並介入事件,希望能安置住戶暫時入住石籬中轉屋。

關注組在星期一曾與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會面,答應為租戶向業主轉達訴求,暫緩清拆僭建物直至申訴部完成跟進。屋宇署答應暫時不執法,並表示樂意出席跨部門會議。不過,受遷拆令所限,業主仍然可以於6月30日要求住户遷出。


居民代表在申訴前於立法會門外請願,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代表丘梓蕙表示,在與屋宇署會面的第二天,業主的女兒前來揚言要拆走租戶家中的木板屋頂,最後要求報警。她批評房屋署至今未接受與租戶見面的請求,租戶安置問題仍需處理。


街坊余女士表示,距離屋宇署承諾清拆令尚餘3日,每晚都「冇教好瞓」。她指現時同區80呎包含廁所的劏房每月最少要3500元,部份更索價4500元,居民能力有限未能負擔;更反問「邊個天橋、公園安全,可讓居民居住?」


另一街坊陳先生昨日被業主女兒企圖拆走家中木板。他指,當時子女正在做功課,而木板就恰好在子女的頭頂上,他形容情況驚險,更不敢想象木板掉下來的後果。


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到場聲援,包括朱凱廸、邵家臻和民主黨的尹兆堅。尹兆堅指責屋宇署「借刀殺人」的行為,認為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威逼業主趕走住戶,又答應放緩致華劏房的清拆行動,是偽善的表現。他批評政府有意將工廈住屋刑事化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因為公屋供應不足、樓宇租金高企,令租戶無奈委身於工廈劏房的源頭尚未解決,政府造法不合理。

社福界的邵家臻指斥政府「拆得快,支援又慢」,政府各部門互相推搪責任,沒有正面回應住戶的訴求。他希望街坊能努力堅持下去,因為對全港的基層市民及工廈劏房住戶有著正面的影響。

在申訴會議上,居民提出三項訴求,包括要求屋宇署暫緩清拆令、提供合適安置以及與屋宇署、房屋署和社會福利署一同召開跨部門會議跟進事件。何君堯要求協助居民的組織整理一份清單詳列住户家庭狀況和訴求,予立法會申訴部跟進。何君堯又指若果居民願意,可轉介居民至香港律師會公益公義計劃,由律師協助居民向業主申請暫緩遷出。工聯會麥美娟則指出,工廈劏房問題「顧安全,亦要顧安置」。

協助居民的石籬中轉屋清拆關注組成員方志睿批評,房署不容許工廈劏房戶居民搬入石籬中轉屋,先形成中轉屋高空置率的假象,但同時又要求清拆中轉屋的做法不合理;要求議員促請政府改善安置政策。他又認為屯門寶田收容中心規定每日需要報到,未必方便居民。

在立法會申訴後,居民代表轉往何文田房屋署總部請願,又要求署方安置住戶暫時入住石籬中轉屋,並出席跨部門會議,由屋宇署、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及街坊組成四方會談,共同商討住戶清拆及安置的問題。房署僅派出保安小組負責人接收請願信。

記者:林俊謙、呂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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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横额都冇用,HK弱勢社群何止萬千……如無突破都係行人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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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您旺旺


    旺旺EE
我爸B話 問題在於公不公平 本帖最後由 吾係小朋友 於 2017-06-28 18:45:53 編輯
我係小朋友 唔知將來需唔需要輪候公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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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请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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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 睇見眼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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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樓下,最近都唔敢返去,屈蛇係99屋企先。
不過都收到業主通知,要搵屋搬了,又唔知幾時上樓,老公份工又交得租來又唔夠食,現在都唔知點算好
G1248XXXX, 擴5 ,10年1月收藍咭.
1-1-2014 Step 1 , 12-2 審查,15-04 Step 2。   
特快 : P29XX(2014), P16XX(2015), P86X(2016) , P18x(2017)
23-10-2017 step 3 , 24-10 step 4 派石蔭東邨 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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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戶劏房戶需月底搬遷

葵涌致華工廈13樓的兩個單位劏成13間房,現有12戶共23人居住,整層只有2個沖涼位及3個廁所。5月中,因應屋宇署發出指令,要求單位還原用途及清拆設備,業主突向租戶發律師信,要求5月底搬走,住戶幾經爭取,逼遷期延至6月底。

期間,業主曾強毀住戶的廚房、砸洗衣機,又拆掉露台戶:一間60呎的劏房。屈身於此,任職粉麵廠、28歲的住戶,只得搬去父親家中-同層另一間劏房,兩父子輪流睡一張床,月租$1,200。


工廈劏房戶陳生與兒子住在80呎,只得一張床的劏房,因其兒子的劏房遭業主強行拆掉。(羅君豪攝)



葵涌致華大廈13樓12個劏房戶未知何去何從。(羅君豪攝)


遭拆掉廚房的劏房戶要在戶外煮食。(鄧穎琳攝)

本帖最後由 folee0001 於 2017-06-29 11:03:3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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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互卸膊  房署不肯見居民  

劏房是為世所逼下的產物,8.8萬間劏房只是一堆數據,但數字內全是人,欲找個安心處的人。「我們都是想有瓦遮頭,不用擔驚受怕。」幾個劏房戶拭淚,何以3年間只得12人暫住臨時中心?關注石籬中轉屋清拆聯盟成員方志睿斥政府安置政策有問題,「半年前,有劏房戶來講安置政策有問題。半年後,他也在場,他想不到,自己就是今次被安置的人。我們要求今次劏房戶可住石籬中轉屋,方便他們,而不是遠至屯門的寶田臨時中心,那個地方不是人住的!又要住3個月,每日報道以證明自己無家可歸。再用政策限制他們石籬中轉屋,製造高空置率的假象,並拆掉它。」


  • 中轉房屋政策規定,有關住戶須於臨時收容中心入住3個月及通過「無家可歸評審」,並證明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房屋署才會安排他們入住中轉房屋。2015年,房署建議拆除石籬中轉屋,使中轉屋單位將減至不足2000個。

致華工廈劏房住戶就逼遷事件向立法會議員申訴。(黃泳樺攝)

社署:唔關我哋事  邵家臻:部門小學雞

要覓一個暫住地方不易,要找部門商討安置更加難。協助租戶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代表丘梓蕙指,希望延長租戶搬遷期,政府能跨部門正面溝通:「屋宇署只發出指令,安置要房署負責;房署不肯見居民,要有社署在場才肯見;社署說『唔關我地事』。」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形容各部門態度如「小學雞」,他指:「互相射波,又話唔關事,又話有社署先傾,但生活唔可以射波。今次行動好重要,若成先例,則會影響日後所有工廈劏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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